徐鐸1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時效是十五個工作日內必須出具,至於對方到不到交警隊處理都無關緊要。因為交通事故認定已經產生法律效力。
如果對方對事故認定書有疑義,可以三天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行政複議的權利。
過三天後對方仍末接受處理,立即保全對方車輛並在辦案交警那裡提取對方資料(駕駛證、行車證、對方保險單、身份證複印件、事故認定書、電話號碼)去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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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理賠那點事
可以的,我親身經歷過
隔壁老王9257
簡易?一般?
1.2.3.4
可以的 不過一般要雙方到場簽字認可 也可以15天后 自己領取 不認可 可以申訴
路路路10
奇怪,交警沒有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你如何確認他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