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長沙男子粟某某11日上午花了1300元買了一輛二手車,可當天晚上該車就被交警給查扣了,

並累計處罰金額1400元,罰款比車價還貴???

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12月11日18時51分,長沙開福區交警在沿東風路巡邏時,發現由南往北車道路邊一輛車牌為湘A**U3的黑色大眾小車有違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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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交警走近一看發現這輛車車頭凹陷,車前蓋有明顯碰撞的痕跡,大燈罩也是壞的,不僅外表簡陋,其車窗、發動機都存在問題,停車時車身還冒出了白煙,疑似“報廢車輛”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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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民警通過警務通查詢得知駕駛員粟某並未取得駕駛資格,該車屬於未年檢車輛有4條違章未處理,車輛產權也並未變更。

經查,駕駛員姓粟,今年19歲,懷化人。小粟交代,這輛車是他瞞著家人花費1300元在寧鄉一位二手車商手中所購買的。原本小粟準備將車開回家中進行改裝,可沒想到,從寧鄉開到長沙東風路時,車子竟意外熄火了。

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當民警要求小粟出示購車合同、過戶手續時,小粟竟然反問民警“這還要籤合同啊?”

“你知道這輛車是問題車嗎?”

“這麼便宜的車你也敢買?”

“你居然合同都不籤?”

對於交警的詢問,小粟是一問三不知。

小粟還一臉茫然地說道“我以為隨便買來一輛車就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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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民警向小粟普及了駕駛機動車的基本知識。

小粟這才知道未取得駕駛證不能上路行駛,改造車輛未經報備也不得行駛。

目前,小粟因無證駕駛、車輛未年檢等4項違法行為,被開福交警處以15日拘留,並處1400元罰款。

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提醒廣大市民接受正規駕駛培訓,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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