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宜春惊现15年工龄"临时工" 万载县教体局官方回复是认真的吗?

  

宜春惊现15年工龄

  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讯 记者张丽云报道:在万载中学教工食堂工作超15年的赖阿姨,并没想到,自己的下岗竟是“被单方面辞退”。而“被辞退”面临的薪资赔偿纠纷,万载县教育体育局在官方回复中称,当事人系“临时工”……15年工龄的“临时工”,万载县教体局的回复是认真的吗?(关联帖文:宜春万载中学单方面辞退教工食堂员工 我申请赔偿和补交社保)

  “随心所欲”的赔偿标准

  12月17日19时许,赖女士家人发短信给《问政江西》记者称,学校已同意付10个月(月工资3150元)的补偿金,应为31500元,学校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协议为31000元,赖女士已在协议上签字。但截至12月25日,当事人并非收到该笔费用。

  据悉,赖女士2004年9月开始在万载中学教工食堂(非外来承包)上班,2019年11月30日被单方面辞退,工龄已超15年。2004年至2008年,她主要负责洗碗拖地、卖饭卖菜等工作,2008年至今,负责白案相关工作。

  万载县教体育在12月10日回复称,因教工食堂属于危房,需要拆旧建新,原教工食堂停办,教师到学生食堂用餐,原有工作人员需辞退。但赖女士表示,原教工食堂仅其一人被辞退,其他员工均被安排到学生食堂工作,具体何因,并不知晓。

  1960年出生的赖女士,如今“被辞退”,她的诉求是学校需按相关法律给予赔偿,并补缴社保。

  《问政江西》未介入之前,赖女士与校方曾协商,其称,校方最初拒绝了经济赔偿要求,“称只能开会感谢我”。12月2日,《问政江西》将投诉帖文督办至万载县“五型”办,县教体局对赖女士的情况作出回复:一、有关赖某某反映的社保问题,根据约定,其工资已含社保部分,由其自行缴交;二、有关辞退补偿问题,参照江西省代课人员辞退补偿标准(870元/年)进行补偿。

  县教体局回复的“临时工”工龄实超15年

  《问政江西》作为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网络问政平台,对网友合理诉求,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为行动准则,赖女士“被辞退”一事,县教体局虽然及时作出回复,但回复内容有待考量。

  回复中已写明,赖女士确实是2004年开始在教工食堂工作,时间无异议,至2019年11月30日,工龄已超15年。

  但回复存在以下几点疑惑:

  其一,教工食堂作为非对外承包单位,并未与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否符合规定?

  其二,用工期间不给当事人缴纳社保,县教体局就“社保”一事表示,月工资3150元已包含社保部分,由当事人自行缴交,这一点在法律层面是否有理有据?

  其三,食堂员工“被辞退”,以代课人员辞退标准(870元/年)进行补偿,是否合理合法?

  律师说:理应赔付24个月工资

  针对以上三点疑惑,记者就此咨询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涂小鹏。涂律师称,双方一旦形成劳务用工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工资是不包含社保的。此外,代课人员辞退标准并不适用于经济性裁员。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仍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据涂律师介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赖女士工龄超15年,以最高年限12年计算,其应得的经济赔偿金为24个月的月工资。

  民生事,无小事!记者在对赖女士家人回访时,对方表示,学校最终赔付了10个月的工资,但她们最初期待的是最少15个月的工资。而根据律师的建议,从法律层面上来讲,经济赔偿金应为24个月工资。

  记者手记:“临时工”的出现,成为不少单位推卸责任的幌子,但民生事,不可小视。当事人工作了15年被单方面辞退,竟被官方戴上“临时工”的帽子,不仅不能服众,且在法律层面上也站不住脚。县教体局作为职能部门,作出如此“官方”回复,是否公平公正,实在有待考量,此种行为是够属于“怕慢假庸散”工作作风,也有待万载县政府考量。媒体不是执法单位,但问政监督是省“五型”办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讲道理,摆证据,厘清青红皂白,《问政江西》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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