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青海:全力推進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工作

近日,經青海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及人行西寧中心支行聯合印發《青海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增強保障能力,推進工傷保險制度公平可持續發展。

《實施意見》對工傷保險實行全省統一的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費率政策標準、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辦法、待遇支付標準和業務經辦流程進行了明確,並對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基金賬戶、基金預算、基金收支、工傷保險儲備金及工傷預防費的管理和使用進行了統一規定,建立了工傷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統管的工作機制。

《實施意見》印發後,省人社廳及時組織各市(州)人社局、社保局負責同志及經辦財務人員召開全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推進會,解讀文件制定背景、實行省級統籌意義,講解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的內容並安排部署工作,為確保明年1月1日起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工作全面啟動奠定了堅實基礎。下一步,省人社廳將出臺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辦法、工傷認定規程、勞動能力鑑定規程、工傷保險業務經辦規程等省級統籌配套政策,不斷完善省級統籌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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