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笨拙,但世界看久了,会有自己的看法,也会琢磨出个子丑寅卯来

我是个反应迟钝的人。

遇上生分的人,一时间分不清远近亲疏,需要琢磨半天心里才有数;遇上匆忙的事,思维就会停滞,脑袋里往往会是一片茫然。

家人说我笨。我想想,也不尽然,应该算是慢热吧,事情过后也能慢慢滤出个子丑寅卯,也能找到自己的思想落点。

01 爱蓝色

人们都有对某一种色彩的喜好,因此就有了多彩的世界。

色彩令人炫目,我们不知道有多少种色彩。每在画廊看到色彩鲜艳的油画和水粉画时,感到了色彩的缤纷和沁人心弦充盈。色彩有它强烈的个性,红的热烈、黄的温暖、白的简约、青的蓬勃、紫的祥和……但色彩的功效也不限于此,更多的是弥补了人们精神感官的需求。

在众多的色彩中,我是偏爱蓝色的。

可能是一种心灵的感应,或者说是与生俱来的暗示,蓝色占据着我的内心,盘踞在我意识深处。自然,对蓝色也就多了一些亲近。我看到,在许多色彩中,唯有蓝色翘楚。它泼墨大自然,让天蓝海蓝;它挥染心地,让人宁静惬意;它装点画面,显现卓尔不群。人们喜欢仰望天空,让蓝色的云天从眼际飘过,感受博大、空旷和沉静;人们喜欢到岸边看海,感受蓝色世界的汹涌、无垠和无常;人们崇尚蓝色,世界多了一份庄重、清凉和大美。草原上的牧人,向尊贵的客人献上蓝色的哈达,以示祈福;人流中一袭蓝色的衣着,与众不同,分外显眼;在大自然里,石头因蓝而身价倍增,成了奢侈和名贵的象征。

深蓝、浅蓝、天蓝、海蓝、宝石蓝……我不知道有多少种蓝,但它的深邃和玄妙让我深深地敬畏。

喜欢一种颜色,何尝不是一份心灵的独白呢?

02 交朋友

我喜欢一句蒙古谚语:

"没有不需要翅膀的鸟,没有不需要朋友的人。"

经历了人生周遭的行走,感到朋友的力量、朋友的温暖和朋友的喧闹。

想想,没有朋友是什么境地。也许是孤独、寂寞、难熬、郁闷,也许是安静、独善、简单、自我。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孑然不群的味道。然而,我是喜欢有朋友的感觉的,择朋而群,熙攘来往,除却单调怅然,生活里自然就多了一些精神依托。

掐指数算一下,我的朋友确实很多。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部队的、机关的、外地的、家乡的,亲密的、疏远的、若即若离的、或略不计的,像雪地的雪球随着时间的游走越滚越多。至今,我都不能准确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朋友。遇到几年,或者是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没联系过的朋友来电话,愣是想上好长时间才能对上号,有的说了很多曾经的情节,根本就想不起来,对着电话一片茫然。

朋友多了,对朋友也有了一些禅悟:有的千里相隔,心却走的很近;有的一句简朴的问候,却让人感到温暖直抵心灵;有的淡然面对滚滚功利,坚守着一份初始时的承诺;有的语言炙热烫人,却没有心灵的温度;有的视物质利益为标准,用价值来衡量友情;有的整天缠绵在一起,组成形影的惯性,内心却相距甚远;有的貌似亲近,背后却不停地使绊子;有的在酒桌上觥筹交错,喝得天昏地暗,再见面却如同陌路;有的只是一面之缘、或者一手相握,根本谈不上朋友……朋友的种类纷繁,朋友的内涵也被物质时代别样的诠释。

有哲人说:人的一生挚友也就三两个。

我深以为然。

03 夜生活

当初,我是喜好夜生活的。

一个白昼后之后,我曾经为夜的来临凭添了一些无名的激动和亢奋。

夜的城市里,路灯璀璨夺目,大楼在流光霓虹中静穆着,让人感到夜的神秘。女人们略施粉黛,盛装出阁了;男人们也去心似箭,奔向夜的生活里。车流匆匆奔走,车灯颠簸着漆黑的夜幕。人们心揣夜梦,在夜幕下氤氲着。不知何时,人们都愿意游牧在夜色里,心照不宣地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在林立的酒店里,在奢华的雅间里,大家交易着酒量、交易着欲望、交易着平时不屑的情感,从喝酒到吐酒,从清醒到迷乱,从文雅到粗俗…… 人们都醉了,只有夜清醒着。

一个场合终结了,便又转场茶楼或KTV。累加的酒精让酒客更加入境了,或放荡、或迷离、或悲鸣、或欣喜,直到失忆无知的份上,才有了踉踉跄跄的回归。

我是个有夜生活经历的人。在时光的更迭变换里,我对夜生活曾经的那份向往和炙热,被夜色一点一点吞噬了。夜生活于现今的我,已经没有了那些神秘和引力。

我悟道,夜生活没有了面纱,就只有无聊的重复。

04 看小说

阅读小说,是我每天晚上睡觉前的"必修课"。

因为没有受过大学这座"象牙塔"的熏陶,也没有导师的谆谆指引,我对其他学识的兴趣没有培养起来。

读小说是无师自通,读的常常是夜不能寐。读小说时,有不认识的字,就眼皮一眨跳跃而过;有晦涩难读的情景,随手一翻就进入新的篇章;有不喜欢的篇目,更是让页码在拇指上弹飞而去。

许多作家都是我在阅读他们的小说作品中熟悉的。譬如,鲁迅、路遥、铁凝、夏洛蒂·勃朗特、海明威、陈忠实、张贤亮……还有许多忘记了名字的作家。喜欢他们的作品,敬佩他们的观察、提炼和写作技巧,是他们给时代作了生动的记录和留影。

八十年代初,我把路遥的小说《人生》读了很多遍,小说中的高加林是高中毕业,我是初中在读。我品味着小说客观的叙事、跌岩起伏的情节,以及内涵的时代的禁锢和呼唤。《人生》给我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是巨大的,我感到了农门寒子共同的宿命感,深深地为高加林的世俗自私愤怒,为巧珍的善良大义而震撼,为命运捉弄人而无奈。这篇小说让我开始思考着如何做人、如何处事、如何改变命运,这样对于我来说相当宏大的人生命题,同时也真正感受到了小说的力量。之后,我开始喜欢读小说了,陆续读了《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平凡的世界》、《简爱》、《约翰•克里斯朵夫》、《青年近卫军》、《老人与海》,读了一些现在都记不起名字的中外名著。那些小说,那些小说里的人,那些小说里的故事,都给我带来了一份新的沉浸。

现在,很少读那些长篇巨著了。最喜欢的莫过于短篇和中篇小说了。对于写作当下生活的新锐作家的中短篇作品更是喜欢。每晚,睡觉前我都会莫名的亢奋。这种劲头,与其说是认识一部小说作品,还不如说是分享作家对现实生活的新思考和新发现。每每,我拧亮床头灯,手捧起小说杂志,精力旺盛时读三两篇,最不济时也要读一篇。很多时候,就会随着小说情节,为小说里的故事发展而揪心,为小说里的爱恨情仇而悲欢,为小说里的命运不公而唏嘘,为小说里的岁月静好而舒然。

我读小说,不为什么,就是一种随性,就是一种阅读的惯性。一些小说读了随即就忘了,犹如熊瞎子掰苞米,读得多忘掉的也多,这都怨我的记忆力不济;一些小说能隐隐约约想起,也许是某一个情节在我长久的岁月里缠绵不灭;一些小说读了就再也忘不掉,那些细节伴随着我的生活,不时地在记忆里显露。

读小说,也不只是读文字,关键是读我们的与别人的浓缩的时代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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