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红楼梦》王夫人敢直接把贾母指派给宝玉的晴雯撵出去?

zhh828709


很显然,王夫人撵走晴雯是先斩后奏。她害怕晴雯把宝玉带坏了。这是她直接撵走晴雯的主要原因?

晴雯在她眼里就是个狐狸精,坏女人。

她最看不惯妖艳型女孩。有勾引宝玉的嫌疑。金钏之死就是例证。金钏就是因为一句话,被王夫人逼死的。王夫人是个狠角色,刚愎自用。她不重事实,只凭感觉。谁会舔狗她喜欢谁。正直无私,聪慧率真的晴雯就成了王夫人自以为是的牺牲品。

至于贾母方面,她再动心思应付。虽然贾母是老佛爷,可毕竟她是当家人。

大家族要的就是脸面,婆媳之间可以私底下下绊子,但是表面上还是一团和气,母慈子孝。贾母和王夫人就是维持着表面的和气。

所以说王夫人撵走晴雯就是不对,也是对的。因为没有人会给王夫人打分,判断她的是非对错。即使是贾母,也不会公开指责儿媳妇。





梦醉江南三月天


睛雯曾是贾母身边的人,既然指派给宝玉,就不属管束范围,不象鸳鸯,损己利益,难以容忍,如贾赦讨鸳鸯作妾,绝不会答应。另则宝玉和王夫人是直接关系,有些事要顾及王 夫人脸面,不去过问插手,不可能为一个下人去得罪儿媳妇,王夫人也有数这点,先斩后奏,撵走再说。


赵涵智爷爷


我是潇湘竹48,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题主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细审问题可知,题主疑惑的是儿媳妇王夫人何以“”不请示婆婆贾母而“直接”把贾母派给宝玉的晴雯撵出去?

王夫人不请示贾母私自撵走晴雯,表面上看来只是一个在荣国府无足轻重的丫鬟的去留生死而已,无关贵族家庭生活的大局。

事实上,这个事件隐藏着几乎可以涵盖整部《红楼梦》内容的无比丰富的信息——它是小说故事主线之一宝黛爱情悲剧的预演;它同时暗示了贾母、王夫人婆媳两代荣国府女主人在府内实际影响力此消彼长的态势变化。

若想辨析清楚晴雯被撵事件隐含的多方面内蕴,我们须从几个角度来考察:

1.王夫人“有没有权力”撵走晴雯?

2.王夫人为什么“敢”撵走晴雯?

3.王夫人为什么“一定要”撵走晴雯?

我们先辨析第一个问题,王夫人有没有权力和资格撵走晴雯?

一、王夫人是无权撵走晴雯的,如果上纲上线的话,王夫人此举触及了古代“孝道”的红线,堪称忤逆不孝。

1.古代礼法首重“孝道”,推崇为至高的道德伦理准则:“百善孝为先”。

前有古人所编“二十四孝”故事;《红楼梦》成书时有清康熙年间李毓秀所作《弟子规》,乃七八岁儿童入学开蒙读物,其中写道: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

因此,从“孝道”来看,撵晴雯虽是小事,但王夫人却不可“擅为”。

虽然从根本上来说,晴雯、金钏、鸳鸯、袭人等都是荣国府的女奴,但王夫人有权把金钏打一巴掌撵出去,却不可以擅自做主撵晴雯。

因为金钏是王夫人自己的丫鬟,她有权处置;而晴雯原是贾母的丫鬟,后来被派去宝玉房中,属于“长者赐”。哪怕仅仅出于对长辈的孝顺尊敬,也要有所优待,不可欺辱,更不能不请示长辈擅自撵走,否则即是对贾母的“大不敬”

再看一个“长者赐”的例子就很清楚这一点了。

第六十九回中,贾琏从平安州办事回来,贾赦为了奖励他,将自己房中一个丫鬟秋桐赏他为妾。

秋桐自为系贾赦之赐,无人僭她的,连凤姐、平儿皆不放在眼里,岂肯容她。

秋桐之所以敢自大张狂,就因为她是长辈贾赦“”给贾琏的妾。

哪怕是贾母房中的丫鬟,在年轻主子面前也是很有地位的。第七十二回中,贾琏回到家,恰巧鸳鸯在房中,

至门前,忽见鸳鸯坐在炕上,便煞住脚,笑道:“鸳鸯姐姐,今儿贵脚踏贱地。”鸳鸯只坐着,笑道:……

你看,年轻主子贾琏“煞住脚”“笑道”、把鸳鸯来自己院里比为“贵脚踏贱地”;而女奴鸳鸯的反应呢,不但不行礼,反而“只坐着”与还站着尚未落座的贾琏说话。

贾琏和鸳鸯之间怎么不论主奴尊卑了呢?根本原因在于鸳鸯是荣宁两府老祖宗贾母身边的首席大丫头。贾琏对她的礼待就意味着对贾母的孝敬。

第二十四回中,因贾赦生病,贾母打发宝玉去看望:

(宝玉)先述了贾母问的话,然后自己请了安。贾赦先站起来回了贾母话,……邢夫人见了他来,先倒站起来,请过贾母安,宝玉方请安。

宝玉一个晚辈来看望,伯父伯母为什么要站起来请安回话呢?也是因为宝玉这时候代表的是贾母,他来看望就好比“贾母亲临”一样,儿子儿媳当然要站起来回话。

2.凡是贾母身边的或者贾母派出去的丫鬟,都会“仆随主贵”,理应受到格外的礼遇。

这个规矩连下人都懂,且看第六十三回中,林之孝家的带人查夜,听到宝玉喊袭人的名字,就教训道:

我听见二爷嘴里都换了字眼,赶着这几位大姑娘们竟叫起名字来。虽然在这屋里,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还该嘴里尊重些才是,……便惹人笑话,说这家子的人眼里没有长辈。……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它不得,这才是受过调教的公子行事。

虽然晴雯、袭人在宝玉屋里服侍,但是“人事编制”不在宝玉这里。

晴雯是贾母派来的,到底是老太太的人;

袭人原来也是贾母派给宝玉的,但自从袭人投靠王夫人后,王夫人私下从自己月例银子中拨了二两一吊钱给袭人,所以袭人

到底是太太的人

连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都不可轻易伤害;对于晴雯、袭人,宝玉直呼其名都是不知礼,要尊称“姐姐”,否则就是眼里没有长辈,就是不孝!

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撵晴雯就是打脸贾母。下人都明白的规矩,难道荣国府主母王夫人不懂吗?

3.从王夫人撵走晴雯的过程来看,她知道自己无权处置晴雯,知其不可而为之,实属“不孝”。

生活在现代的人们几乎无法想象,在礼法森严、讲究规矩的古代贵族之家,王夫人私撵晴雯之举是何等的忤逆不孝。

首先,就如林之孝家的所说,晴雯“到底是老太太的人”,所有权属于王夫人的婆婆贾母,她无权处置。

对于王夫人来说,同样的道理,老太太房里的猫儿狗儿都不可轻易伤害;更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深受贾母看重的晴雯呢!

王夫人让人将病重的晴雯扒了衣服拽出去,致其最终死亡。这个情节不但表现了王夫人的残忍狠毒、漠视生命,也反映出她对贾母的“孝顺”是伪装的,她对贾母是阳奉阴违的。

其次,从贾母的语意可知,晴雯是贾母为宝玉选中的妾侍。

在王夫人借机向贾母汇报如何发落晴雯时,贾母说了这样几句话:

但晴雯那丫头,我看她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皆不及她,将来只她还可以给宝玉使唤的。谁知变了。

贾母的意思非常明确,晴雯是她取中的,给宝玉预备的妾,而且是唯一的人选。

但是,王夫人口中的晴雯“病不离身”“分外淘气”“懒”,还得了“女儿痨”!

“谁知变了”,贾母这句话意味深长。对于王夫人的借口,她是不信的。但是,在王夫人口中,晴雯“变了”;自己对宝玉妾的安排,经过王夫人的操作,“变了”。

对于这个无可挽回的既定事实,贾母只能无奈接受。

再次,从王夫人私撵晴雯的过程来看,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精心安排的。目的就是先斩后奏,迫使贾母接受既定事实。

王夫人决心要撵晴雯,但她不会先请示贾母然后再去办。

为什么呢?

她担心贾母一旦事先得知消息,就像当初不许贾赦要鸳鸯那样,同样不许她撵走晴雯,碍于“孝道”,王夫人也不好明着抗拒贾母的意志。

所以这位“天真烂漫”的王夫人是特意不请示贾母,而且处心积虑瞒着贾母先撵走晴雯,形成既定事实,才等了一个贾母正在欢喜不好发作的机会“趁便”回了贾母。

我们来看一下王夫人撵晴雯的三个阶段:

(1)当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诽谤晴雯时,王夫人已经起意要撵晴雯了。

但她听了晴雯的自辩之词以后,意识到无凭无据撵走贾母安排到宝玉房中的人在礼仪规矩上实在说不过去,同时也为了稳住晴雯,她这样说道:

“既是老太太给宝玉的,我明儿回了老太太,再撵你!”“等我回过老太太,再处治她!”

(2)忍耐过中秋节以后,王夫人马上亲自到怡红院查人,撵走了晴雯、芳官、四儿。

王夫人撵走晴雯请示贾母了吗?

很显然,并没有。

当时晴雯病倒在床,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弱息恹恹,被两个仆妇拉下来撵了出去。本来就奄奄一息,又受了如此冤屈,再加上无人照料,晴雯很快夭亡了。

(3)造成既定事实后,王夫人才告诉贾母,而且满嘴谎言。

(王夫人)见贾母喜欢,便趁便回道:“宝玉房里有个晴雯,那个丫头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间,病不离身。我常见她比别人分外淘气,也懒。前日又病了十几天,叫大夫瞧,说是女儿痨,我就赶着让她下去了。若养好了也不用叫她进来,就赏她家配人去也罢了。”

“俗话又说女大十八变。况且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老太太还有什么不曾经验过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先只取中了她,我便留心。冷眼看去,她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

归纳起来,王夫人诬陷了晴雯四重罪,每一项都是鬼话。

第一重罪是病不离身。晴雯一向使力不使心,身体健康得很。

第二重罪是懒。贾母一向不穿别人做的衣服,晴雯的针线活是荣国府翘楚,自然贾母的衣服都是晴雯的手笔。

第三重罪是晴雯得了“女儿痨”。女儿痨是传染病,为了怡红院众人尤其是宝玉的健康,自然要把晴雯隔离出去。事实上晴雯只是普通病症,好好调养自然就好。

第四重罪是“分外淘气”“调歪”“不大沉重”。其实就是说晴雯是狐狸精,勾引宝玉。这真是天大的冤枉!晴雯虽然风流灵巧,但在与宝玉的关系上绝对是清清白白的。

但是,事已至此,贾母只能用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谁知变了——来含蓄表达自己的不满。

二、为什么贾母不能挑明王夫人的谎言呢?并非仅仅是维持贵族世家“婆慈媳孝”的体面,实在是贾母出于多重考虑而有难言的苦衷,而这,就是王夫人“敢”撵走晴雯的底气所在。

首先,贾母要为黛玉计深远,如果“木石前盟”实现,王夫人是宝玉的亲生母亲,则王夫人和黛玉就是新一轮的婆媳关系。为了黛玉的未来,贾母不能也不敢在明面上得罪王夫人,以避免将来黛玉在家庭关系中陷入更大的危局。

在贾母看来,“两个玉儿成双对”,黛玉嫁给宝玉是最理想的结果。

《红楼梦》的时代是以男权为中心的,仅在婚姻方面男女两性就非常不平等。女性只能从一而终,男性却拥有法律赋予的纳妾特权。

贾母深知男人薄情逐性的德性,就像她劝凤姐时说的:

“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似的,哪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世人都打这么过的。”

贾母自己也是这种妻妾制度的受害者,据探春理家查对贾代善妾侍丧葬费时所说,可以判断出贾代善至少有六个妾。

贾母曾说自从她嫁入荣国府,“连头带尾五十四年,凭着大惊大险、千奇百怪的事,也经了些。”这些事必然也少不了后宅常见的争风吃醋、阴谋算计。

虽然现在贾母在荣国府荣耀风光,但遥想当年,贾母也没少因为这些事情伤心流泪气恼吧。

由自身的生活经验出发,贾母不希望自己疼爱的黛玉也陷入这种婚姻困境。在她看来,凭着宝玉对黛玉的深情,哪怕宝玉按照传统规矩纳两个妾,他也会疼爱黛玉,护她周全。

在这个问题上,就连家生子丫鬟紫鹃在荣国府这个大环境中,耳濡目染之下也对此认识深刻,因此她劝说黛玉道:

无父母无兄弟,谁是知疼着热的人?趁着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俗语说“老健春寒秋后热”,倘或老太太一时有个好歹,那时虽也完事,只怕耽误了时光,还不得称心如意呢!公子王孙虽多,哪一个不是三房五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要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丢在脖子后头了,甚至于为妾为丫头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罢了!早拿主意要紧。姑娘是明白人,岂不闻俗语说“黄金万两容易得,知音一个也难求。”

连紫鹃都明白的道理,聪慧敏感如黛玉如何不知?久经世故如贾母如何不晓?

贾赦、贾琏、贾珍、薛蟠等等,身边到处都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可是,贾母、黛玉、宝玉有什么办法吗?没有。明清法律规定:子女婚姻由父母做主,父母不存由祖父母做主,祖父母不存由外祖父母做主。

黛玉父母双亡,又无祖父母,她的婚事自然贾母可以做主;可是,宝玉的婚姻却只能由父母贾政、王夫人做主,贾母只能建言而无决定权。

有人说贾母可以用“孝道”逼迫贾政做主宝黛婚姻,王夫人必须“从夫”接受,哪里需要考虑王夫人的意愿呢?

从理论上来讲没错、可行!但是,放在实际的家庭关系中是完全行不通的!

就算用这种方式促成了宝黛的婚事,王夫人难道不是黛玉的婆婆吗?贾政可以时刻关注王夫人有没有给黛玉磨折吗?

所以,持这种论调的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就是完全没有大家族生活经验的无稽之谈!

毕竟,黛玉如果真的与宝玉成其夫妇,她每天都要面对的是如何孝敬婆婆王夫人,而不是难得一见的公公贾政啊!

所以,你觉得贾母能因为晴雯的去留与王夫人较真吗?

其次,王夫人是元春的亲生母亲。元春是皇帝的贵妃,是当前贾府的荣耀与靠山。

虽然说元春由祖母贾母抚养长大,祖孙感情深厚。

但王夫人毕竟是元春的亲生母亲,母女之情乃人伦天性,王夫人对元春的影响不可小觑。

拿宝玉婚事来说,元春夹在祖母与母亲之间左右为难。

受王夫人影响,元春更倾向于宝钗。但元春在不明了祖母意愿的情况下,并没有选择明确指婚,而是通过赏赐给宝玉、宝钗同样的端午节礼来试探祖母的反应。

贾母马上安排宝玉进宫面见元春:

明儿叫你一个五更天进去谢恩呢。

宝玉应该明确告知了姐姐自己对黛玉的情意。

我们可以看到,从二十九回至八十回,元春再也没有任何关于宝玉婚事的表态,这说明元春很在意与祖母和弟弟的感情;也反映了元春身处祖母与母亲的夹缝中的两难心理。

元春是后宫贵妃,对贾府来说意味着皇权。贾母虽然对元春有养育之恩,但也有君臣之分。

出于对元春身份的尊重,贾母也必须对儿媳王夫人假以辞色。

所以,你觉得贾母能撕破脸皮对王夫人较真吗?

再次,就像紫鹃所说,如果娘家有人有势,夫家包括婆婆自然要对其尊重有加。

王夫人的娘家兄长王子腾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中权位最高的实权大人物。

就目前贾府的情况而言,在朝廷上并无实权。

宁国府贾珍袭了三等将军但无军权,贾蓉捐了个龙禁卫的虚衔。荣国府贾赦袭了一等将军也无实际职务;贾政由工部员外郎升任学政,品级不高;贾琏捐了个同知。

王子腾一路高升,青云直上。由京营节度使升九省统制,又擢九省都检点,一品大员,手握军权。

甚至元春的封妃以及在后宫的荣宠也需要舅舅王子腾在前朝的助力。

所以,贾母就算再喜爱晴雯,能为她与王夫人撕破脸吗?

综合以上三个原因,王夫人算定了贾母不会因为晴雯真的翻脸,所以,她才“敢”撵走晴雯,因为她对这一行动的结果早已成竹在胸。

第三,王夫人为何一定要撵走晴雯呢?“晴有林风”,王夫人对晴雯的态度事实上影射了她对黛玉的态度。撵走晴雯只是前奏,是弃黛取钗的一次预演;也是王夫人即将全面夺权的先声。

王夫人虽然是荣国府名义上的女主人,但由于“孝道”的压制、又兼贾母在荣宁两府老祖宗的家族地位,在很多事情上并不能彰显出当家主母的威权。

尤其是宝玉的读书科举和婚姻二事,关系到王夫人的根本利益,贾母的插手使她深为不满。

在王夫人看来,正是由于贾母的宠爱,宝玉才得以在内帷厮混,不把心思放在学业仕途上;在“金玉良姻”上,也是由于贾母对黛玉的支持和宝玉对黛玉的感情,致使二宝婚姻迟迟没有进展。

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毕竟七十回以后,宝钗已经20岁了,已经逼近明清时期官方法律和民间习俗都认可的女性婚龄上限,马上步入“老女”(古代对20以上未婚女的歧视性称呼)行列,即将沦为23岁未嫁女傅秋芳的窘境,被旁人指点笑话!

撵晴雯正是王夫人改被动为主动,全面夺回自己荣国府女主人权力的一次大胆进攻。

我们先来梳理一下以贾母为首的宝黛派和以王夫人为主的二宝派,婆媳之间围绕着“金玉良姻”和“木石姻缘”展开的你来我往、不动声色又直指要害的博弈过程:

1.第三回中,贾母把黛玉接入荣国府,与宝玉住在碧纱橱里外间。之后又把迎春、探春、惜春挪到王夫人院里,形成宝黛独处的局面。

2.第四回中,薛姨妈即携宝钗住进梨香院。第八回中即通过二宝互看金锁、通灵玉开始传出“金玉良姻”的风声。(注意:是宝钗主动提起看通灵玉的)

3.第十七回中,有人通知薛姨妈搬家,为刚买来的小戏子们腾出梨香院。(下命令的人为贾母无疑)用意在于逼薛姨妈母女回自己家。

4.薛姨妈装傻充愣,又搬入荣国府东北上另一个小院。

5.第二十二回,贾母特意为宝钗过生日,暗示15岁的宝钗已经及笄,薛姨妈应该携女搬回自己家,以便有人家求婚。

6.第二十八回中,王夫人请动强大外援贵妃元春,通过赐二宝同样礼物的方式含蓄表达对宝钗的支持。

7.第二十九回中,贾母借清虚观打醮之机,当众拒绝张道士所说“十五岁的小姐”,并为宝玉婚姻定调:和尚说了宝玉命中不宜早娶。

(三十二回宝玉对黛玉说“你放心”,三十四回派晴雯送黛玉旧帕,三十六回宝玉因龄官、贾蔷而“情悟”,通过梦话拒绝金玉配)

8.第三十八回,在宝钗的操作下,湘云本来只需二三两银子的诗社东道办成了需费二十多两银子的螃蟹宴。(宝钗的用意在于增加荣国府上下人等的好感)

9.第四十回,贾母两宴大观园以为回席。

10.第五十回,贾母通过赏宝琴凫靥裘和问生辰八字提示薛姨妈自己实在看不中宝钗。(宝琴进京是四家结伴而来,贾母已经知道宝琴进京为了完婚;而且一来就让王夫人认了干女儿,宝琴可以参加贾府祭宗祠,算宝玉的妹妹,怎么可能嫁给宝玉。)

11.五十四回,贾母借“掰谎记”含沙射影讥讽宝钗“见了清俊男子就想起终身大事”“鬼不成鬼,贼不成贼”。

12.五十五回,王夫人借凤姐生病的机会,任命李纨、探春、宝钗管家,明确把宝钗当作准儿媳培养。

13.五十七回,紫鹃一席话使宝玉死了半个。整个事件过程中作者未写王夫人只言片语,这种“不写之写”颇堪玩味。王夫人顾及到宝玉性命不敢再轻举妄动,但她实在厌憎黛玉,憋了一肚子火无处发泄。

14.六十三回,宝钗借射覆游戏,直射通灵玉,再刷金玉配存在感。

15.七十一回,贾母生日,南安太妃提出要见姑娘们,其实是相看。贾母安排宝钗、黛玉、湘云、探春来见,主推宝钗、探春,但南安太妃只看中了探春。贾母推销宝钗失败。

16.王夫人借抄检大观园撵走晴雯,事实上通过这种方式发泄积蓄日久的对贾母和黛玉的不满。

虽然说表面上看起来因王善保家的谗言而起,细审文本,所谓:

像个西施;能说惯道、掐尖要强;妖妖矫矫、不成体统;轻狂样子;勾引坏了宝玉;病不离身;分外淘气;懒

桩桩件件,明指晴雯,暗射黛玉!

在王夫人心中,黛玉就是病西施,就是不劝宝玉读书反助其淘气,就是半年不动针线,就是惯能辖制宝玉,就是经常咳嗽病不离身,……就是阻碍“金玉良姻”的拦路石,必须移除!

贾母就是黛玉的保护伞,就是阻挠“金玉良姻”的罪魁祸首,必须架空,把权力夺回自己手中!

但是,碍于孝道和脸面,王夫人不能明面上对贾母和黛玉如何,但晴雯一个小丫鬟,不是正好可以拿来杀鸡骇猴吗?!

综上所述,王夫人撵晴雯,明面上是收拾一个碍眼的丫头,事实上剑指贾母和黛玉,为自己全面夺权、弃黛取钗的大戏正式拉开帷幕,而晴雯不过是这场斗争的牺牲品而已!

为晴雯洒一掬同情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