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嫌疑人審嫌疑人”?司法權威不容損害

“嫌疑人審嫌疑人”?司法權威不容損害

圖源網絡

湖北省漢川市政府新聞辦公室於近日發佈通告:網民反映“漢川市人民法院分水法庭原庭長鬍敬中被刑拘取保候審後仍參與審案”,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調查處理完結。胡敬中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漢川市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孝南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學偉免職,調離法院系統,給予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漢川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忠東免職,給予警告、記過處分。涉及漢川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其他7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媒體梳理了事件的細節:因涉嫌犯罪,胡敬中於2016年4月被刑拘,當天獲取保候審。但涉嫌犯罪一事並未影響胡敬中繼續在原單位審理案件。此後兩年間,胡敬中仍作為合議庭成員出現在漢川法院發佈的近百份裁判文書中。

對取保候審的定義稍有了解者都會明白這一事件的要害。作為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偵查機關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取保候審。這一措施不代表當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有任何改變。

取保候審後的胡敬中仍然是犯罪嫌疑人,卻堂而皇之地穿著法袍出現在了審判席上。“嫌疑人審嫌疑人”,在莊嚴的司法重地,還有比這個更荒唐的事情嗎?

具體到法官這一職業,《法官法》更有明確規定,法官涉嫌違紀違法,已被立案調查、偵查,不宜繼續履行職責的,按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暫時停止其履行職務。

顯而易見,在一個原本應該最熟悉法律、最敬畏法律的地方,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居然反覆出現“嫌疑人審嫌疑人”這樣荒唐的一幕,所反映的絕不是涉事法官一個人的問題

事後湖北省法院曾經為此召開專題會議,湖北省高院院長遊勸榮在談到這一事件時指出,“胡敬中違規辦案是一件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的事件,必須引起省法院黨組和各級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如果認同法院、法官乃至所有司法符號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舉足輕重的地位,一定會同意遊勸榮院長的這一判斷。

現在公眾終於等到了官方的問責。從公佈的情況來看,因犯罪被判緩刑的胡敬中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在此之外,其他有關人員也都受到了包括免職、記大過等處理。

一方面說明,此事件之所以發生,涉事法院院長等人的責任無法推卸,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在對事件性質的判斷上,不論地方基層還是在司法機關內部,都存在著共識。

司法機關首先應是守法的模範。正如遊勸榮院長所強調,需要採取有效措施認真落實從嚴治院要求,進行整改,狠抓隊伍管理和審判管理工作,“堅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沒錯,任何有損司法權威和司法機關形象的事都不是小事,零容忍是基本的態度。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