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奖励办法》正式发布。
其中就举报者的奖励金额、奖励领取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相关内容规定,对于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劝阻或举报。
奖励金额:
对于情况属实并作出处罚决定的,将给予举报人200元至500元的奖励。
举报办法:
举报可以采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
具体情况:
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查处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500元;
(二)举报查处个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200元;
(三)举报从事庆典、婚庆、殡仪、宴席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案件,每起奖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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