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法院判決三年以上4年以下交完罰金能改判緩刑嗎?為什麼?

用戶2170802170558


法院依法作出的刑事判決,有主刑和附加刑兩種綜合判決。比如本案的判決,有期徒刑三年是主刑,罰金人民幣十萬是附加刑。附加刑罪犯履行如何,不影響主刑執行。


菩提新客


依我之見:法院判處三年以上(四年)有期徒刑的,無論是否判處罰金和立即交付執行罰金,依法都不能宣告緩刑。

為什麼都交了罰金仍不能判緩刑呢?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所謂“緩刑”,其中最為重要的法定條件規定對所犯之罪依法必須是在三年以下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法院判決時先確定一個有期徒刑期附條件的暫不收監執行的“宣告刑”。

從上述關於緩刑的法律法規定可以看出:適用緩刑的一個重要法定要件就是罪犯所犯之罪行依法必須是法定的三年以下有有期徒刑丶拘役。

而提問者敘述本案例被告人己被法院確定主刑為有期徒刑,其刑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年),很顯然,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判決依法是不得適用緩刑。至於提問者說“已交了罰金”,因本案例罪犯所犯之罪法律規定了除判處主刑外,依法還必須判處附加刑(罰金)。法律規定:罪犯即使執行了附加刑,仍必須執行主刑。


唐先明75443043


先糾正問題中的一個錯誤!人民法院的判決是一個確定的時間,如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不存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情況!只有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會存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區間,但這個是建議,不是最終的判決!

如果問題是檢察機關建議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法院有沒有判處緩刑的可能?答案是可能!

首先,判處緩刑針對的是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只要法院沒有判刑前,且檢察機關刑期靠近三年的,都有可能緩刑!

其次,緩刑一般要求被告人社會危害性低,這個一般表現為被告人認罪認罰,能積極和解,取得諒解等等!

最後,緩刑要求被告人能夠遵守緩刑的規定,如有固定住所,能定期但司法所報告!

這裡最重要的是前兩點!


說說身邊的法律事件


不能。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判處緩刑有這樣幾個條件。

第一個,必須所判刑期三年以下,如果三年以上肯定是不行的。即使是三年兩個月也不行。

第二個條件,不能是慣犯累犯。五年之內判過刑的,或者曾經涉黑涉惡的,一般是不可以的。

第三個條件,住所地司法局同意。

具體到本案,當事人應當積極爭取量刑範圍在三年以下(含三年),例如自首,立功,退賠退贓以及形勢諒解等從輕情節,爭取量刑不超過三年,這是最關鍵的條件。慣犯累犯,多數人不屬於這個範圍。司法局同意相對比較好爭取。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法院判決刑期是確定的,不存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

三年以上四年以下一般是檢察院的量刑建議。

檢察院量刑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法院一般會在此區間量刑,當然也有可能低於此區間,也可能高於此區間。

而緩刑的前提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法規定以上以下包含本數,也就是說法院如果量刑是三年或者低於三年,是可以緩刑,但最終能否緩刑,還要看你具體的犯罪情節,預繳罰金保證金,只是考量的因素之一。


蘇州律師從振


判緩刑有一個適用前提,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你說的情況似乎不適合判緩刑,當然,在判決未下來之前,如你交清罰金,情節如不重的,也可判三年緩刑四年。


用戶4717050759305


判處緩刑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刑期必須判在三年以下,超過了就不可能再判緩刑,無論賠多少都不行。當然能夠多賠錢,就必然要同時爭取三年以下徒刑和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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