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洛川县检察院:矫正期间聚众赌博 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近日,洛川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在对洛川县看守所例行巡查中发现,在押人员屈某平曾因非法拘禁罪被洛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处罚过。经查:屈某平,男,陕西省洛川县人,2016年因非法拘禁罪被洛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发现此情况后,为确定该嫌疑人是否属于罪犯又犯罪人员,该院干警遂将此人信息与洛川县司法局社区在矫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屈某平羁押期间还属于社区在矫人员,在矫期间因赌博被洛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刑事拘留。

洛川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干警确认核实屈某平信息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向该县司法局发出了撤销缓刑的建议,司法机关根据建议,提请法院撤销屈某平缓刑。

这起撤销缓刑案例向正接受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社区服刑人员坚决依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服刑,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洛川检察院 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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