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注意」对已售不合格电动车,消费者退换经销商不得拒绝!

昨日,北京东城区全部26家电动车经营销售主体代表在会上与东城工商分局集体签订了《依法销售电动车承诺书》,向社会承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销售违规电动车商品,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注意」对已售不合格电动车,消费者退换经销商不得拒绝!

指导见面会上明确提出了一下要求:

  • 经营者需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合格证明、标签警示标识、厂家厂名厂址、中文说明、CCC认证标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 .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不再销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外的产品,不再销售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相关产品
  • 从即日起,不再销售无脚踏骑行功能、超重、超速、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 对已售出的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消费者要求退换时不得拒绝

东城工商分局表示,下一步将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引导,不断加大治理工作和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案件查办,立清立改,标本兼治,不留死角,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注意」对已售不合格电动车,消费者退换经销商不得拒绝!

北京工商分局对在售不合格电动车进行检查

这26家电动车经营销售主体代表是北京市首批与政府集体签订《依法销售电动车承诺书》的企业法人。也就是说接下来北京的其他区或将继续签订承诺书,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可对于经销商来说,如果只有政策而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无疑又是一大重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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