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平陽縣做好“三加”促進精準扶貧顯成效

一是加快扶貧資金預算執行進度。按照年初扶貧資金預算安排,經驗收報賬合格的各級扶貧項目資金,確保 5個工作日內撥到有關鄉鎮、單位(戶),進一步加快資金執行進度,儘早發揮扶貧資金作用與效益。2018年縣級預算扶貧資金750萬元,截止4月底已撥付450萬元,執行率為60%。

二是加強扶貧資金管理深度。開展定期扶貧資金檢查、抽查,動態掌握項目實施進展、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嚴格執行扶貧資金報賬制,把牢驗收標準,使扶貧資金用到實處,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嚴格落實縣、鄉鎮、村三級公示公告制度,項目申報、項目立項、資金分配下達等環節實行全程公開公示,讓扶貧資金在陽光、公開、透明的環境下運行,自覺接受部門、社會和群眾監督,保證資金安全規範使用。

三是加大特色扶貧工程資金力度。以“光伏小康”工程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撐點,大力推進低收入農戶脫貧增收及村公益事業、農村基礎設施發展建設。從2016年開始連續3年,統籌使用各級財政資金3598.9萬元,支持80個扶貧重點村發展光伏小康工程項目。現實施成果顯著,已有23個村實現併網發電,每年可為每個村集體增收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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