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兩團伙為爭奪發“招嫖卡”地盤 持槍支砍刀邀約鬥毆

為壟斷片區的發放“招嫖卡”不法業務,形成一個尋釁滋事的黑惡團伙。近日,由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宣判,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制造槍支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維、王川、殷銘航、王開江九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汪永拘役五個月,同案其他被告人也被判處相應刑罰。

2017年5月至9月,李維、王川、殷銘航為壟斷重慶市兩江新區龍頭寺附近區域發放招嫖卡片的不法業務,以暴力、脅迫等方法,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犯罪活動,形成了以李維為首,王川、殷銘航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團伙。

2017年5月,李維、殷銘航發現李某、李某某在某商場發放招嫖卡片,遂進行阻撓並對二人毆打。李維用刀戳傷李某某的左側腰背部及左手背,殷銘航使用拳腳對其進行毆打。同年7月,李維、王川、殷銘航發現龔某在同樣的地點發放招嫖卡片,三人對龔某進行毆打,致其昏迷。經鑑定,李某某、龔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2017年8月,李維與王開江因爭奪發“招嫖卡”的地盤產生矛盾。此後,李維購買了兩支射釘槍及鋼管,對兩支射釘槍進行改裝、焊接,製成兩支槍支。同年9月2日,李維攜帶槍支,邀約王川、殷銘航等人來到約定地點。王開江攜帶砍刀,邀約他人參與鬥毆。當日22時許,王開江一方的劉強(另案處理)在打探情況時被李維等人發現,李維向劉強開槍,並讓王川駕駛車輛通過別車、追逐的方式追擊劉強。

2017年9月2日,李維、王川等人來到汪永租住的房屋。次日凌晨,汪永在其房屋內容留李維、王川等人吸食毒品。9月3日,李維、王川、殷銘航、汪永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從汪永住處查獲砍刀兩把、摺疊刀一把、射釘槍改裝槍兩支。經鑑定,兩支改裝槍均能有效發射,均是槍支。

“本案中,李維、王川等人除了聚眾鬥毆外,還有兩次尋釁滋事行為和多次違法行為。李維、王川等人經常在一起玩耍,在案證據能認定王川、殷銘航系李維的‘小弟’,他們實施違法行為具有相對嚴密的組織性,能認定為惡勢力組織。”承辦檢察官介紹說。今年6月6日,渝北區檢察院對該團伙提起公訴。據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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