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被逮捕判刑,亲属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索要逮捕证、起诉书、判决书会给吗?

鹰x眼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只需向其家属出具逮捕通知书,无需提供逮捕证。至于起诉书、判决书,按照法律规定只会向犯罪嫌疑人本人提供。所以家属是不能从公检法取得上述文书或复印件,公检法也无法定义务提供。所以请谅解,不是掏不起几张纸钱,是因为没有依据。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被告人亲属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依法阅卷,摘抄、复印相关诉讼材料,包括题目中所提及的那些诉讼文书的复印件。这是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得到保障。

当然,最好还是请个律师为题主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比较靠谱点。


云淡舷窗外


公检法机关办案都有各自的程序,该给你的,都会依法予以送达。关于逮捕证、起诉书、判决书三份法律文件,哪些会给,哪些不会给,我简单说明一下:

一、逮捕证。逮捕,是公安机关在刑事强制措施届满后,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法定程序。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后,会向公安机关下达批准逮捕决定书,然后由公安机关制作逮捕证,执行逮捕。逮捕后,跟逮捕证配套的有一个逮捕通知家属的文书,这个公安机关会送达给家属的。逮捕证是不会给你的。你需要逮捕证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去调取。

二、起诉书。起诉书是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制作的一个法律文书。这个起诉书会在开庭的时候由检察机关当庭宣读,然后提出对嫌疑人的指控。这个东西检察院不会给家属,也只能由律师调取。

三、判决书。在法院审结案件后,判决书是会给一份当事人。家属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会见当事人时,向当事人索要即可。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调取。


鄂州天哥


依我之见:不同的案情丶所涉及的不同诉讼内容丶家属以什么的诉讼主体身份参与该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对办案机关要求‘’索要‘’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也就不同。

一,关于家属‘’索要‘’‘’逮捕证‘’的问题。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应根据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法律文书后,并经公安机关负责任人签发‘’逮捕证‘’,对被逮捕人员执行逮捕时须出示该‘’逮捕证‘’并由被执行人亲笔签字或按印。同时,刑诉法还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除极个别有妨碍侦查的外,一般案件执行逮捕后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依法必须在执行逮捕后的24小时内将执行逮捕的时间丶逮捕后羁押的场所书面告之被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注意:法律只规定公安机关应告之逮捕的时间和羁押的场所,并未规定将‘’逮捕证‘’要告之其家属,在此情况下,家属有权‘’索要‘’逮捕通知书这一法律文书。

二,关于家属‘’索要‘’起诉书‘’的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应当将‘’起诉书‘’及副本和全部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在开庭前十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从上述法律规定看,‘’起诉书‘’,依法只能由法院送达给被告人,也勿需送达给其家庭,家属也就‘’无权索要‘’起诉书。

当然,如果被告人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所犯之罪,受害人一方依法己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未成年人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此种未成年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其‘’监护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而监护人往往就是被告人的家长丶家属,而案件涉及附带民事部门家属(监护人)就是民事部分的被告。此种情况,家属作为附带民事被告是有权‘’索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

三,关于‘’索要‘’判决书的问题。由于刑事判决书是经法庭审理该刑事案件,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所作出的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属实丶罪名是否成立丶判处刑罚(量刑)是否得当丶造成的民事损害如何赔偿的刑事和民事判决书,法律规定只能将该判决书送达被告人。

当然,如果被告人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其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对于刑事判决是否上诉,作为家属的‘’法定代理人‘’是有权知道判决书的内容。

同理,如果该未成年犯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家属(监护人)己成为附带民事被告,依法依理均有权‘’索要‘’到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唐先明75443043


大实话:家属不是执法部门,不可能想要什么就给什么的。

犯人被逮捕判刑,这种经历我想没人愿意体验,因为一旦体验了,可能就会成为一辈子的噩梦,当然也肯定成为别人的噩梦,因为但凡是走到这一步肯定是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是有的人却十分好奇逮捕判刑的步骤是什么?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分析,我们都知道被人逮捕判刑,首先是要证明他有罪,如果没罪是不用被逮捕的,更不用被判刑。所以一些网友想要知道如果犯人被逮捕判刑,犯人家属是否有权利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索要逮捕证、起诉书、判决书等东西,因为只有看到这些东西,他们才觉得自己的家人有罪,不然总觉得是被别人冤枉了,所以他们究竟有没有这个权利呢?

看完这个案例分析很多人心里还是挺矛盾的,一边觉得犯罪的人对别人造成如此大的伤害,家属也应该有责任,更应该配合警方才是,另一边则觉得即便有罪,也要证实一下,不过犯人家属究竟有没有权利索要这些东西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犯人被逮捕判刑都是上级已经批准的,他们也是按照程序来走的,所以他们是有逮捕证的,因此有权利对犯人进行逮捕的。而逮捕证他们也会在第一时间出示给犯人,也仅限于犯人自己,以便让犯人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并服从警方的逮捕,不然警方将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犯人被逮捕后的下一步相信我们都知道是什么,那就是被送往关押地点,这时逮捕证就再次派上用场了,因为他只有出示逮捕证,看守所才会对该犯人进行关押,而看守所是执法部门是权利的,但是犯人家属却不是,所以他们不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起诉书他们也是没有权利索要的。

接着我们要知道自己的家属被逮捕判刑,家属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这也是法律不允许的,除非犯人犯得罪非常严重或者比较特殊。所以接下来法院会向犯人家属送出判决通知书,但是需要走一定的程序,犯人家属接到后可以聘请律师,为家属进行辩护,这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最后想说的是,这种情况真的不希望任何人遇到,因为一旦发生必将有很多人受到伤害,所以一定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挑战法律底线。同时也希望每个人都能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这样就能更好的配合警方工作,不过最重要的一点则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样才能让自己和家人感受到安全和希望。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我有靠谱回答。

上述问题提及的都是法律程序问题。

逮捕证不能人家属

一般逮捕有二种,一种是公安办理的没有起诉的刑事案件,这里的逮捕是检察院批准,公安执行。那么在逮捕执行之后,会有一张“逮捕通知书”,这是送达给嫌疑人家属的。


第二种是公安起诉的案件,在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后,法院对该案件的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这也是公安执行,同时也有“逮捕通知书”。

所以这二种情况,如果公安没有送达,可以索要逮捕通知书,但是逮捕证是不会给你家属的。

起诉书不有给家属

案件在公安侦查起诉时,会制作起诉书给检察院,起诉后检察院会给犯罪嫌疑人送达起诉书,家属不会送达,所以索要也不会给。

判决书也不给家属

正常判决后,判决书会给犯罪嫌疑人,家属无需去索要。


月球贼亮


逮捕证和拘留证是不会给家属的,判决书可以向家属送达。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拘留证,除非是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才能先行拘留。拘留以后,公安机关不用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出示拘留证,到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况。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最迟三十条内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捕。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就会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但并不会向起家属出示逮捕证,同样只会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与此同时,逮捕证还要送达一份给看守所,让他们办理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当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指控的犯罪成立的,便会做出死去决定,并书写起诉书提交到法院。法院收到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后,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但不会另行送达给被告人家属。


之后,法院便会对该案件进行审判,审判终结后会做出判决,并把判决书送达给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可以送达给被告人家属。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家属,但不是必须送达给被告人家属。如果被告人家属没有收到判决书,可以向法院索要。
综上所述,逮捕证、起诉书不会送达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而判决书是可以送达给家属的。


冰焰


这个问题涉及的程序比较多,时间跨度也有点大。下面结合我的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理解。

首先,根据题主所问,该案已经逮捕判刑,说明刑事诉讼程序基本走完了,按正常情况家属能够收到的法律文书都应该收到了;

其次,能收到文书的亲属是有范围限制的,一般指近亲属(实际工作中会送达给最亲的亲属);实践中,送达可以是直接送达(包括叫家属来取,较少采用),也可以邮寄送达(较多使用),这里就涉及到邮寄地址是否真实有效问题,很多情况就是因为地址问题导致家属无法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注:只要有邮寄回执,办案单位都算已经送达);

最后,不同阶段送达文书种类和能不能送达给家属都不一样。正如很多人已经回答到的一样,拘留决定书、拘留证和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都不会向家属送达,仅仅会有个拘留决定通知书、逮捕决定通知书;而起诉书、判决书一般会直接送达给被告本人;

当然,如果委托了律师,律师可以查阅、复印相关的法律文书。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关注、点赞,也可以在评论区继续讨论。谢谢!


茂名supereasy


你提出这是不是你家遭遇的,刑事拘留证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后,公安机关在接处警及受理立案侦办过程中,确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嫌犯有可能毁灭证据、自杀、逃跑等影响侦查,而采取的强制控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开具出强制措施凭证的,称之为刑事拘留证。会在刑拘的24小时内会告知其家属,因何案由被刑拘及看守所地点。逮捕证是经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的侦查,认为其基本事实清楚,又证据确凿,对其认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呈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而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而开具的逮捕决定书,又称逮捕证,是直接向犯罪嫌疑人宣布的,是让犯罪嫌疑人知道等着起诉到法院判刑。起诉书是检察院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法定期限内,认为全部犯罪事巳呈现清楚,以公诉人身份向法院提起公讼而作出的起诉文书,这是向法院递交的,嫌犯及家属是得不到的。判决书是法院在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的公诉下,参与监督下和律师的辩护下,定期作出开庭,向当事人和涉及案事件单位,将公安机关侦查的事实,检察院公诉的罪名,结合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罪轻罪重作出最终审理判决结果,称之为判决书。所以呀,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文书的作用不同,递交和收执的单位及人员也不同,有的是执法单位与嫌犯及家属之间的流转,有的是执法单位之间传递。我相信,所有的处罚法律文书,我们都无法得到,也不想和不要得到,才是完美的人生!一


用户4012020724577


我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从事过与法律相关的工作。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就这个问题而言,任何一个合法公民。只要触犯了我国的刑法相关规定。是要受到处罚的。并启动一些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

在那个年代。首先说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事实未清楚的情况下,有个名称叫,收容审查。审查期限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大约在15日之内。如果案情相对重大复杂。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审查。最终审查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则批准逮捕。并在逮捕证上签字,逮捕证生效。第一时间将逮捕证送达嫌疑人家属手中。.

经审查结束确认无误。将相关材料送至检察院。由检查医院对该嫌疑人提起公诉。并起草起诉书。再由嫌疑人审阅认可并签字。起诉书的副本送至嫌疑人家属手中。.

此程序结束,由检察院方整理材料。确认无任何纰漏。再把所有材料提交给当地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合议庭审核。依据所犯之罪错。给予量刑。并择期宣判。所谓择期也就是给嫌疑人一个不服本院判决提起上诉到高级法院的一个过度期限。宣判结果如嫌疑人认可,便可下达判决书。至此判决书将产生法律效应。同时将判决书送达嫌疑人家属手中

所.以说我的回答是,

所有这些证件文本是不需要嫌疑人家属亲自去索要的。

由于当今法律日益的完善,各项法律条款定有新的变更。所以我的回答定有不足之处。仅供参考。

希望相关专业人士给予指正。本人荣幸之至。并深表谢意。


忆壶老酒


我先来简单讲下一般上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犯罪行为发生→→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下发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宣告判决→→罪犯被送往监狱服刑

拘留证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对现行犯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犯罪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让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

同时,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而通知的方式就是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

因此,【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当必备的手续,需要存卷以证明拘留措施的合法性,而【拘留通知书】才是送给家属的手续。

——————

例外情况:如果被拘留人是未成年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需要由其监护人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指印。

逮捕证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一般上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书,然后由公安机关去执行逮捕该犯罪嫌疑人。

执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必须出具【逮捕证】,并让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按指印。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

同时,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通知的方式同样是向家属送达【逮捕通知书】。

因此,【逮捕证】是执行逮捕时应当必备的手续,而【逮捕通知书】才是送给家属的手续。

——————

例外情况:如果被逮捕人是未成年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需要由其监护人在【逮捕证】上签字按指印。

起诉书

刑事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也叫公诉书。

起诉书一般是在检察院向法院起诉被告人犯罪时,随同案卷一并移交到人民法院,然后由法院向被告人、律师送达该起诉书。

因为被告人属于成年人,足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后果或做出决定,所以法律没有规定需要将【起诉书】送达给家属。

起诉书中一般上写的是被告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被拘留、逮捕的时间和被羁押的场所,还有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犯罪罪名以及移交的相关证据简述。

法院开庭审理时,检察官会当庭宣读【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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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需要向其监护人送达【起诉书】。

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在案件审理终结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做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通俗点讲,就是判决书里有法院最终认定的犯罪事实、犯罪证据,以及判决结果。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上刑事判决书需要送达的是:被告人、律师、检察院。

此外,如果案件有被害人的,会向被害人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人有工作单位的,会向其单位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人是党员的,会向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纪委等机关送达判决书……

总之,家属作为案外人是不会向其送达【判决书】的。

判决书作为一个人犯罪的最终认定书,上面还加盖有法院的院章,这种正式文书是不会随随便便给案外人的,这也是对被告人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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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需要向其监护人送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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