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建高速强拆大棚,谁给你们的权利?

我国每年都有不在少数的人,因为强拆而流离失所。这一系列的案例,看似大同小异,实则各有千秋。那么在维护合法权益之时,如何才能准确找到拆迁人违法点呢?跟着律问问了解以下面这则案例:

建高速强拆大棚,谁给你们的权利?

案件回顾:

数年前,因为建设高速公路的需要,山东省某村村民的土地被当地政府划入了征收范围,随后,当地县国土局便下发了拟征地公告。村民们看到补偿标准后,觉得补偿款太低了,为了自己的权益,只得与征收方先协商,希望能增加合理的补偿。可对方面对一众普通农民的合理诉求爱答不理,甚至不耐烦地说:标准是这样,没什么可商量的余地。双方未就补偿款事宜达成一致,闹得不欢而散。

建高速强拆大棚,谁给你们的权利?


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突然出现在村庄里,他们带着工具,驾驶着工程车,将村民们土地上的大棚以及作物强行推平!看着经营多年的大棚还有赖以生活的作物眨眼间付之一炬,村民们一时间五味陈杂。

建高速强拆大棚,谁给你们的权利?


办案结果:

遭受了不公待遇的村民们决心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经过推荐和比较,而后决定委托律问问律师为其维权。

在接受委托以后,律问问认真分析了案情,认为有关部门的强拆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随后,我所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向当地国土局等有关部门送达了律师函。很快,当地部门与我所取得了联系,但对方称:征地由省政府批准,相关补偿工作基本完成。

另一方面,经过调查得知,省政府并未针对这次征收给与批复,这就表明,这次强拆属于“未批先占”。

结合以上情况,律师建议村民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在司法机关介入后,当地国土局主动提出协商解决。不久,村民们如愿获得了满意的补偿。


案件解析:

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是找到有关部门的违法点,拆违本身并不等于违法,但合法征收集体土地并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之上,原国土资源部(现为国家自然资源部)也有更为详细的规定: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继续实施征地拆迁。

具体到本案,因为协商不一致而直接拆除的做法绝对是欠妥的,有关部门违法明显,官民应是对等的个体,而不是“吓人的老虎”。


如果您也面临着“补偿低”“未补先拆”这样的情况,或是想知道行政机关的执法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可在文章发放留言或私信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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