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南漳男子無證酒後駕駛超標電動車被拘

荊楚網客戶端—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陳德順、鄧麗)近日,南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無證酒後駕駛超標電動車違法行為,當事人被處以行政拘留、罰款處罰。

南漳男子无证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拘

超標電動車。通訊員供圖

4月14日14時30分,南漳縣交警大隊民警在城區濱河路開展交通安全檢查時,一輛無號牌電動四輪汽車緩緩駛來,民警立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駕駛人稱:“電動車不是不要駕駛證嗎?”這時執勤民警聞到車內有一股酒味,要求駕駛人靠邊停車進行酒精測試,發現其酒駕,執勤民警於是依法將車輛暫扣。

經查,駕駛人郜某,56歲,南漳縣城關鎮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當日中午家裡來了客人,由於沒人做飯,他便將客人帶至餐館吃飯,餐間陪客人喝了白酒。

為了讓郜某心服口服,民警邀請市司法鑑定中心工作人員對該車輛進行了鑑定,經鑑定該車輛屬於機動車。

民警依據相關法規,對郜某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做出了行政拘留3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對其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2000元的處罰。郜某表示很後悔,向民警承諾今後一定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自己、家人和社會負責。

交警提醒: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機動車,部分屬於超標電動車,已達到機動車標準,交通違法後將按駕駛機動車予以處罰,構成酒駕、醉駕同樣會被處罰;發生交通事故時,也將按照機動車的標準賠償、處罰。因此,購買四輪電動車時,要向當地車駕管部門諮詢該車輛是否在國家規定的產品目錄內,不要輕信商家宣傳,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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