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警鐘長鳴」從1張購物卡開始!聊城這名幹部犯受賄罪,已被撤職

走親訪友、拜年賀壽,帶點小禮物實屬正常,但對於黨員幹部來說,如果收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甚至是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所謂“小意思”,就不僅是背上了“人情債”,更是觸犯了黨規黨紀。臨清市財政局黨組成員、政府採購中心主任張某某,就因為違規收受禮金受到了嚴肅處理。

張某某大學畢業後,先後在臨清市政府辦、政協、財政局工作任職。2014年11月,他走上了臨清市財政局黨組成員、政府採購中心主任的崗位,全面負責政府採購中心工作。職務提升了、權力增大了,但張某某的黨性修養、人生境界沒有同步提升,相反利益面前他開始迷茫、動搖,私心雜念在靈魂深處滋生膨脹,思想逐漸滑坡。

2017年春節前夕,臨清市劉垓子鎮一位村支部書記以彙報工作的名義找到張某某。二人在辦公室寒暄幾句,這名村支部書記送給張某某一張1000元的購物卡後,便匆匆離開。起初,張某某考慮到與其僅是在飯局認識,並無深交的關係,心中很是不安。但他轉而一想,快過年了,人情往來是正常的,如果將來真有事有求於自己,到時候再考慮。想到這些,他便心安理得地將購物卡收了起來。

其實張某某心裡很清楚,違規收受他人財物是違紀行為,但是他卻抱有僥倖心理,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看不見紀律,摸不著法律,沒人會管的。2016年至2017年,張某某先後收取他人現金、購物卡,共計4500元,均用於了個人日常消費。

在僥倖與貪婪雙重心理的驅使下,張某某放縱自我、追求享樂,在違紀違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他非法收受他人現金4萬元歸個人使用,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事發後,張某某在懺悔書中寫道:“回憶起走過的風風雨雨,五味雜陳,百感交集。面對錯綜複雜的現實社會,自己沒能抵擋住腐朽享樂等錯誤思想的侵蝕……我辜負了黨和組織對我的培養,辜負了黨和組織對我的信任和重託,給黨抹了黑,給家人造成了難以磨滅的傷害,更為慘痛的是斷送了自己拼搏奮鬥多年的政治前程……。”

面對送上門來的“小意思”,一旦放任,黨員幹部就會“惹禍上身”,慢慢地貪慾膨脹、私心作怪,加之僥倖心壯膽、虛榮心作祟,久而久之,不會再滿足於“小意思”,就會觸碰黨紀國法“高壓線”,最終親手把自己葬送。張某某因“小意思”而姑息遷就,因“小甜頭”而欣然笑納,倒在“糖衣炮彈”的誘惑下,沒能守住廉潔自律的陣地,終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2018年12月,臨清市紀委市監委給予張某某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政務撤職處分;張某某已被司法機關判決犯受賄罪,免於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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