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落馬廳官縱容孩子、母親、胞弟斂財,還和情婦“一唱一和”

撰文 | 蔡邇一

觀海解局12月2日注意到,最新一期的《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了廣西玉林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麥承標案件的相關細節。

麥承標,男,漢族,1967年9月生,廣西玉林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科學管理與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

落馬廳官縱容孩子、母親、胞弟斂財,還和情婦“一唱一和”

公開資料顯示,麥承標曾任桂平市市長、市委書記,北海市委常委、合浦縣委書記,玉林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2016年8月被查。

據上述媒體披露,麥承標蛻變的起點時間是在2006年,當時,不到39歲的麥承標任桂平市市長。

“我到桂平市工作後,經常到廣東等地招商洽談項目,接觸的老闆比較多,感到自己思想觀念比較保守和落後,在潛移默化中,原有的思想防線也隨之改變了。原來,老闆請吃飯上點好酒和好菜,自己覺得太破費了,很不好意思,可吃多了也就慢慢習慣了。後來,人家請吃飯沒有高檔酒菜,就覺得人家不夠熱情了。”

2008年底,麥承標擔任桂平市委書記,收受禮品禮金問題愈發嚴重。

麥承標一邊在規劃調整、徵地拆遷、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方面為私營企業主們謀取利益,一邊收受著老闆們遞來的“回報金”,數額在20萬至140萬元不等。他還默許孩子和母親接受老闆的禮金。

觀海解局注意到,麥承標的胞弟也涉案其中。

2014年初,吳某為承建合浦縣科園路建設項目,請麥承標幫忙。麥承標通過其胞弟,一次就收受吳某送的350萬元。

觀海解局在麥承標的雙開通報中發現,他“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約談、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等。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的報道中也提到了麥承標的情婦周某某。報道稱,“想要麥承標辦什麼事,找周某某很管用。”

有一次,麥、周兩人幫助合浦某混凝土公司的老闆龐某拿到了一個道路工程,龐某將300萬送給了周某某,麥承標默許了。但讓龐某意想不到的是,這筆錢送出後沒多久,自己就因在別的案件中涉嫌行賄罪被檢察院批捕了。

龐某的妻子花某拿著200萬元找到周某某,請麥承標幫忙協調,好讓龐某早點放出來。事情辦妥後,麥承標又收受花某50萬元。

落馬廳官縱容孩子、母親、胞弟斂財,還和情婦“一唱一和”

麥承標究竟是如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

據披露,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收到舉報,反映麥承標插手工程建設收受賄賂、任人唯親、獨斷專行等幾個方面的問題,隨後對麥承標進行約談。

但麥承標提交了一份《對有關問題的情況報告》,並寫下了“沒有收過任何人的錢物及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保證書,否認存在問題。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寫道,就在他暗想寫了保證書就可以回去時,自治區紀委幹部“請你配合組織審查”一句話,如五雷轟頂,讓麥承標的腦袋一片空白。至此,原本再平常不過的“回家”,對他而言,已變成了奢望。

2017年12月,麥承標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

資料 | 中國紀檢監察報 新華社 人民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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