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车祸受害一方家属没钱治疗导致死亡,死亡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王士洲


假如是追究和划分伤者死亡的责任,如果按照您提供的信息来看,那首先是肇事司机有责任,其次是医院有一定责任,如果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恐怕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后是车主也有责任。以上只是个人根据问题说明的推断,事实到底如何还不清楚(比如说没有费用医院停止了抢救治疗)。此事的责任问题,应该由法院通过对事实的调查认定最后来划分,其他任何个人的说法看法都只能是参考意见。


长金老者


对肇事者不先垫付医疗费不管是谁定的我强烈反对!本身是受害者还要自己掏钱看病就是不人性化。

报不报销是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的事,拿伤者搓球与情与理也说不出!

肇事者现在形成了一推六二五的架势,反正自己不掏钱我就擎着拿单子报销。无形中人的人性都在泯灭。

没钱治不了病,治不了病就会加重病情发展,发展了就咔登一系列的连锁。

就该有个硬性规定,肇事者垫付医疗费是天经地义的。报销是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之间交流!受害者不能雪上再加霜!


强歌1122


从法律上讲,肇事方没有先行垫付医药费的规定,一般都是处于人道主义现行给付一部分。从经济角度来讲,肇事方给付伤者的治疗费可能比直接把人撞死赔得多,所以,更加不会主动全额支付医药费。只有等认定或者判决下来,再根据情况选择罚金、民事赔偿和有期徒刑。


和实物生


这个结果肯定和肇事司机有关的,但法律没有规定,肇事司机要垫付全部医药费,肇事司机一般会在垫付抢救费用之后,等待司法程序,法院判多少,由保险公司承担,不够的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受害方死亡,和肇事司机的交通肇事责任有直接关系。但因为没有钱抢救而死亡,和肇事司机没有法律关系,如果正常买了商业保险,医院以没有钱为理由拒绝抢救,那医院要负担相当大的民事责任的,保险公司也要付连带责任。实际操作中,医院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的,从医院的角度来说,交通肇事伤者,基本上都是有人买单的优质资产,医院基本上什么贵给你用什么,尽量提供最好的治疗手段。因为这不会形成坏账,而是盈利点。从肇事司机来说,如果经济上非常宽裕,她可能会垫付全部抢救费用,这对他以后的量刑是非常有帮助的,但她垫付的全部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不一定认可,所以可能是拿不回来的。没经过保险公司审核的费用,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因为这容易造成骗保问题。对于大部分经济一般的人,基本不会再增加垫付费用了,因为刚开始垫付一两万元,在法律上认为是积极协助抢救伤者了。所以最后如果伤者死亡,那肯定是肇事者负最后责任。只要是正规医院,不存在不抢救的问题,如果你觉得医院没有尽到力,那受害者家属基本上也处在一个举证不能的地位。如果被送到一个黑医院,而黑医院因为钱不抢救,而导致伤者死亡,那黑医院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和相当大的民事责任,具体要由司法来鉴定。


kxf1221


首先要看责任怎么认定的。如果对方全责,肯定会判他,其次医院没有尽到救治的义务。还有保险公司绝对有责任。不过我估计最后很有可能就是划分到伤势太严重,最后导致医治无效死亡。跟医院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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