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靈壽縣公安局成功打掉一個“校園貸”惡勢力犯罪集團

靈壽縣公安局成功打掉一個“校園貸”惡勢力犯罪集團

近日,靈壽縣公安局在市局技偵、網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破獲一起“校園貸”惡勢力團伙,抓獲三名犯罪嫌疑人許某(男,欒城人)、王某甲(男,欒城人)和王某乙(男,欒城人)。

2017年7月中旬,以許某為首的一夥惡勢力以非法放“校園貸”、“套路貸款”等方式,在靈壽縣大學校園周邊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學生。針對此惡劣情況,靈壽縣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案件偵破和人員抓捕等工作。案件偵辦期間,專案組民警往返奔波於張家口、邢臺等地區調查取證,行程近千餘公里,有效鎖定該惡勢力集團實施“校園貸”犯罪的有力罪證。最終,辦案民警歷經多次摸排、蹲守,一舉打掉該惡勢力集團。經詢問,該三名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該惡勢力集團利用“校園貸”、“套路貸款”等形式,通過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的手段,作案5起,從中獲利7萬餘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靈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網警提示:

下面這幾種情況都是“套路貸”犯罪行為,如果發現請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

1.以“迅速放款”為誘餌吸引借款人,隨後以行規為由,哄騙借款人簽下高於所借款項一倍甚至數倍的欠條。比如借10萬元,欠條寫的卻是20萬元。此時,騙子最常見的話術是“不會真讓你還這麼多,按期還就沒事”。

2.刻意製造逾期陷阱。當還款日期臨近,借貸公司不主動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電話故障、系統維護為名導致借款人無法還款。然後,這些公司就以違約為名收取高額滯納金、手續費。

3.層層“平賬”。放貸人哄騙借款人前往銀行轉賬取款並拿走現金,留下銀行流水作為證據。比如,放貸人通過銀行轉賬給借款人20萬元,接著讓借款人取出,然後拿走其中的10萬元,最後借款人實際到手的錢只有10萬元,但是銀行流水卻顯示有20萬元進賬。

4.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借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各類合同。

玩文字遊戲製造各種陷阱,致使借款人違約,從而非法佔有借款人財產,甚至霸佔房產。

5.與被害人進行相關口頭約定,製造資金給付憑證或證據,製造各種藉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償還”虛高借款,在被害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進而通過討債或者利用其製造的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各種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施壓,以實現侵佔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合法財產的目的。

6.通過暴力手段,或者所謂的“談判”“協商”“調解”以及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使被害人產生心理恐懼或心理強制等“軟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債務。比如家門口潑油漆、撬借款人家裡的門、一路尾隨借款人等。借款人無法社交也沒有生活,只能躲躲藏藏。不少人通過這些公司借款後,原本借款金額僅為10萬、20萬左右,最後都“滾雪球”滾成了三四百萬。

7.明知他人實施“套路貸”犯罪,協助製造銀行走賬記錄的;協助辦理司法公證的;提供資金、場所、交通等幫助的;協助以虛假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幫助轉移犯罪所得及其產生收益,套現、取現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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