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个税法大修,如何化解“减税变加税”的担忧

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起征点调至每月5000元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在这个草案中,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此次修正税法草案,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根据目前的这个草案,工薪族降税了。不过也降得不多。根据媒体的计算,一个月薪10000元的白领,大约每月能少交150元。

个税法大修,如何化解“减税变加税”的担忧

但从目前释放的信息来看,也有人担心对于有些工薪族来说,恐怕要交得更多。

现在很多城市,办理户籍落户,子女教育,都要求父母缴纳个税。这就意味着,以前在缴纳完社保之后,工资能达到3500元,就能完成个税要求,现在必须变为缴纳完社保之后,工资要达到5000元。这就意味着,社保的基数工资需要变得更高了,公司与个人在社保上的支出就会增加。

更重要的是,此次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所谓综合征税,就是因为技术手段上升,可以了解一个人的所有收入,所以,打包看最后总额来征税。

很多人在工作之外,也有一些劳务性收入,现在这些收入都要一并综合计入征税。那么,对这部分人中的其中一部分而言,税负实际上可能是上升的。

这种情况最典型的就是自由职业者。对一个作家,或一个设计师来说,写一篇稿子,或者画一张图,费用是800,这笔钱本来是不收税的。现在一个月如果给不同的人画了20幅图片,收入是16000元,放在综合税制下,就必须按照16000元来交税。对于这部分群体来说,是“增税”。相对于一般工薪群体,自由职业者,没有单位、没有稳固的同事关系,有些甚至没有社保,处于更高的风险之中,但税率却仍然是一样的。

此次变化中,还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减税政策是,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不过,这些扣除项目,还有待细节的落实。

比如,一个城市家庭的教育开支,如果是上公立学校,学费并不高。真正花钱的地方是各种培训班,英语班、游泳班、钢琴班等。那么,这些开支是否算是教育开支呢?如果不算,仅仅把交给公立学校,或者有资质的民办学校的钱算作教育开支,那么这种税前抵扣的意义就大打折扣。

个税法大修,如何化解“减税变加税”的担忧

(正在使用的税率表)

此外,中国人有着大家庭的传统,即便现在居住上分开了,赡养,仍然是中年家庭、青年家庭的一大开支。中国处于快速的经济发展中,年轻人与老年人的退休工资收入,差异很大。父母的养老、看病,都需要子女的帮助。那么,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包括父母的医疗开支呢?

比这些抵扣项目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必然有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同样5000块的工资,在北上广深,与在西部一个小县城,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那么,既然现在的信息技术能达到精确的区分,那么,在个税方面,实行按区域来划定起征点,或许才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做法。

实际上,以上种种,讨论的都是名义税率的调整,而影响实际税率,也就是影响公民的最终税负的影响因素更多,在有些时候,还更重要。

中国是一个高税负、低福利的国家,这一点没有太大的争议。与此同时,某种程度上,过去逃税可说是一个全民的灰色行为。在外私人消费、吃了饭,填一个单位的名字,拿给单位抵税;或者收了一笔劳务款项,用自己的汽油发票抵消;或者单位用各种报销发奖金;或者,为了小孩读书、落户口、医保,按一个高工资报税,但同时,却按一个基本水平交社保。这些行为,都是“偷税漏税”。一直以来,因为核查成本太高,实际上处于全民皆行的状态。这些行为实际上抵消了税率。

但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税务系统就开始推行税务系统的计算机化、联网化。这就是金税工程。这是技术浪潮之下的必然变化。经过接近20年的建设,金税三期之下,企业与个人,在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诸多对个税降税的努力、增值税、营改增等等税改,都会在征收技术的提升下,被部分、甚至全部抵消。所谓综合税制,本质上就是因为技术提高导致的税收方式的改变。

过去五年,中国率先大幅减税降费,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在大力减税降费的背景下,2017年财政收入增长7.4%,依然实现较快增长,这个增速,也超过了当年中国经济6.9%的增长速度。

所以,由于技术进步,会出现实际上的“加税”,那么,在政策的制定中,就需要考虑、权衡这一点。具体到此次税法修订,现在唯一能够确定的减税,仅仅纯工薪收入阶层的税收,而抵扣项尚不明确,其余,可能还有“加税”之嫌。但愿后续讨论调整中,能有效化解舆论的这一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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