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三批交辦重點案件辦理情況通報

2018年6月3日,省協調聯絡組向我市轉辦第三批次,共28件舉報案件,其中標註“*”的為重點案件3件,已辦結28件,受理編號分別為139*、143*、145*、151、152、153、155、156、160、161、163、165、167、169、170、171、173、175、178、180、181、184、186、188、190、191、193、194號,未辦結0件。現將辦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受理編號139*:“巴彥縣西吉鎮十多家粉石廠都沒有除塵設備,生產期間排放粉塵,嚴重汙染環境,危害居民身體健康。”

(一)基本情況

舉報材料反映的“西吉鎮”實名是西集鎮,十多家粉石廠實際是七家。分別是:巴彥縣西集鎮長峰第一採石有限公司、巴彥縣繁榮採石有限公司、巴彥縣興集採石有限公司、巴彥縣西集吉星石料廠、巴彥縣誌軍採石場、巴彥縣興振石料加工銷售有限公司、巴彥縣廣源採石場。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針對舉報人反映的上述環境問題,巴彥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調查組就舉報內容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

1.巴彥縣西集鎮長峰第一採石有限公司。該企業於2016年7月13日註冊,巴彥縣國土部門發放採礦許可證,期限為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2日(為企業擴儲申請後重新核發),省安監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期限為2017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2016年2月25日取得環評審批文件(哈環審書〔2016〕4號),但未驗收。

2.巴彥縣繁榮採石有限公司。該企業於2016年3月16日註冊,巴彥縣國土部門發放採礦許可證,期限為2016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6日(為企業擴儲申請後重新核發),省安監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期限為2017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2016年7月18日取得環評審批文件(哈環審書〔2016〕66號),但未驗收。

3.巴彥縣興集採石有限公司。該企業於2014年4月25日註冊,巴彥縣國土部門發放採礦許可證期限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1月4日(採礦許可證已過期),省安監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期限為2017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2016年6月8日取得環評審批文件(哈環審書〔2016〕49號),但未驗收。該企業2017年因越界開採已立案,2018年1月結案。

4.巴彥縣西集吉星石料廠。該企業於2009年9月3日註冊,巴彥縣國土部門發放採礦許可證,期限為2016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為企業擴儲申請後重新核發),省安監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期限為2017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2016年8月9日取得環評審批文件(哈環審書〔2016〕94號),但未驗收。該企業2016年越界開採,2017年5月巴彥縣國土局立案,2018年3月結案。

5.巴彥縣誌軍採石場。該企業於2011年8月24日註冊,2015年8月23日到期,2016年企業關停。

6.巴彥縣廣源採石場。該企業於2011年7月21日註冊,2015年7月20日到期(已長期停產,執照擬吊銷),2014年8月12日取得環評審批文件(哈環審書〔2014〕46號),但未驗收。

7.巴彥縣興振石料加工銷售有限公司。該企業於2018年1月16日註冊,2018年4月30日新成立公司。該企業已被查封,並實施了行政處罰。

針對巴彥縣西集鎮長峰第一採石有限公司、巴彥縣繁榮採石有限公司、巴彥縣興集採石有限公司、巴彥縣西集吉星石料廠因未取得環評驗收手續,未正常使用除塵設施,巴彥縣興振石料加工銷售有限公司未辦理環評審批及驗收手續,巴彥縣環保局在認真落實黑龍江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工作協調聯絡組下發的《關於做好禁止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一刀切”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上述5家企業下達了《巴彥縣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實施了查封並給予行政處罰。

6月8日巴彥縣西集鎮長峰第一採石有限公司、巴彥縣興集採石有限公司、巴彥縣西集吉星石料廠、巴彥縣繁榮採石有限公司到巴彥縣環保局就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溝通,意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自我整改意見並已經開始完善汙染防治設施,並與驗收單位取得聯繫,待汙染防治設施完善後進行申請驗收。巴彥縣將繼續跟蹤企業整改進度,幫助企業解決在整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快完善相關手續和各項汙染防治設施,待企業完成整改後恢復生產。

下一步,巴彥縣將舉一反三,對全縣採石場進行嚴格管理,具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對全縣採石企業全部摸排,查閱相關手續是否完善,汙染防治設施是否按照環評要求安裝並正常使用等實際問題,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制定整改計劃,並保證在整改期間不發生環境違法行為。二是要求各行業部門進一步加強監管,保證監管工作做到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企業在合法範圍內生產經營,不發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切實加強培訓,進一步提高企業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三)問責情況

巴彥縣紀委已啟動問責程序。

二、受理編號143*:“雙城區農豐鎮永久村現代牧業在永久村北面的草原上建設佔地1700畝的養牛場,經營期間將牛糞、牛尿排放在草原內,汙染地下水,導致周邊居民飲用水呈黃色且有雜質,上述問題已持續4年。舉報人曾向雙城區環保局反映未果,要求拆除養牛場,解決周邊五百戶居民飲用水水質問題,恢復生態。”

(一)基本情況

現代牧業(雙城)有限公司位於農豐鎮永久村,該公司“現代牧業(雙城)有限公司萬頭奶牛養殖項目”建設項目於2014年6月開工建設,2015年7月取得設施農用地批准通知書,2017年11月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並投產使用。經營範圍為奶牛養殖。項目總投資8.2億元,其中糞汙處理投資8700萬元。

區環保分局按季度對該公司進行現場監察。經查,該公司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未發生過信訪案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內容基本屬實,其中該企業經營期間牛糞、牛尿排放草原不屬實,汙染地下水問題基本屬實。目前地下水水樣已完成化驗,出廠飲用水水樣正在化驗中,預計三天以後報送化驗結果。

2018年6月3日,由區環保分局,畜牧局、國土局、衛計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農豐鎮政府、農豐鎮衛生院等6家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信訪人反映內容進行現場調查核實。

經現場核查,現代牧業於2015年6月3日辦理環評手續,2015年12月調試設備,2016年7月正式運行,2017年11月1日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養殖場產生的尿液、糞便經過發酵系統(恆溫21天)後進入脫渣間進行乾溼分離,沼液進入沼液池處理後用泵抽取,經過PE管道進入到場區外東側和北側兩處草原。2014年10月和2015年7月,黑龍江省畜牧獸醫局分別下發《關於現代牧業項目徵佔用草原的批覆》和《關於現代牧業建設項目徵佔用草原的批覆》;經過調查現代牧業每天產生1000噸左右糞汙,全年共產生糞汙360000噸,所產糞汙全部用作沼氣生產,並沒有直接排放糞汙現象。2017年3月30日根據專家意見,現代牧業與雙城市繼東玉米種植專業合作社簽訂沼液還田協議,由合作社負責將現代牧業的沼液進行還田;2017年12月1日該合作社向區草原監理站遞交了“關於排放沼液改良草原及種植紫花苜蓿草的申請”。

6月3日,雙城區疾控中心對永久村地下水進行了取樣化驗,化驗結果顯示,色度和渾濁度已超過地下水五類標準(附:地下水化驗結果),初步分析,與現代牧業排放沼液有關。

初步調查核實結果顯示,一是現代牧業環保、土地、草原等審批手續齊全;二是現代牧業場區外東側和北側兩處草原由省草原工作站、哈市草原及飼料處及東北農業大學專家、教授親臨現場勘察指導,可以通過糞汙還田的方式改良土壤以達到提高土壤肥力,減少環境汙染,土壤可持續利用的目的。

整改措施:1.現代牧業對沼液排放負主體責任。2.企業立即整改,建立排汙檔案,對運送沼液的車輛要有詳細記錄(包括:駕駛員姓名、車牌、運送地點、出發時間、沼液數量等)並對負責車輛安裝GPS定位系統,以確保時時監管。3.通過對周邊村屯地下水多點取樣化驗密切關注地下水水質變化。4.進一步徵求相關專家的意見,根據專家測算的草原對沼液的消納能力,調整沼液向各個地塊的排放量,使該公司排放的沼液達到改善土壤結構,恢復土壤有機質的目標。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受理編號145*:“延壽縣政府將延壽鎮城東村富強四隊11戶村民共157.65畝耕地承包給二隊磚窯挖土燒磚,該磚窯未經批准非法開工生產至今,破壞耕地。舉報人要求恢復耕地,賠償破壞耕地造成的損失”。

(一)基本情況

延壽縣利民磚廠(原延壽縣富強磚廠),坐落在延壽鎮城東村方通公路道北,權屬為延壽鎮城東村,地類為工礦用地。2010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16日、2011年5月24日至2012年8月24日,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分別為延壽縣利民磚廠(原延壽縣富強磚廠)頒發了採礦許可證(證號:C2301002010057130073995),2012年8月末採礦權註銷。

縣國土資源局在每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日常巡查中,沒有發現該磚廠有違法佔用耕地和開採礦產資源的行為。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延壽縣政府將延壽鎮城東村富強四隊11戶村民共157.65畝耕地承包給二隊磚窯挖土燒磚情況不屬實;該磚窯未經批准非法開工生產至今、破壞耕地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一是延壽縣利民磚廠(原延壽縣富強磚廠)使用的是延壽鎮城東村(原富強村)集體建設用地,不是具有承包經營權的耕地。二是該磚廠2012年8月末採礦權註銷後至今沒有生產。2018年6月巡查中,仍沒有發現有違法佔用耕地和開採礦產資源的行為。該磚廠土地現在仍由延壽鎮城東村集體所有和管理。

延壽縣將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加強對違法佔用耕地和違法開採礦產資源行為的檢查和執法力度,做到保護耕地、合法開採礦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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