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陇南、临夏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陇南、临夏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临夏州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临夏州林木种苗工作管理站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临夏州林木种苗工作管理站先后违规向在临夏市西川苗圃上班、值班和参加劳动的6名职工发放伙食和交通补助共计60080元。2018年1月,副站长马正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2月,站长常承源受到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临夏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马国升超标准领取补助问题。

2016年1至12月,马国升在担任临夏市折桥镇后古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超标准领取下乡补助4325元。2018年3月,马国升被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上缴。

3.临夏县人社局干部方明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2017年8月8日,方明明赴北京参加培训后未按时返程,在北京滞留2天,违规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945元。2018年5月,方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和政县陈家集镇王泉村村委会主任马生林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吃请问题。

2013年5月,马生林收取本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户杨某某礼金1000元;2016年10月,接受本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户马某某吃请,餐费500元。2018年5月,马生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礼金及餐费予以退还。

5.东乡县公安局唐汪派出所干警周海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7月至8月,周海云在办理户籍业务期间,违规收取唐汪镇村民张某和汪某现金300元。2018年1月,周海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户籍警岗位,违纪资金予以退缴。

6.广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队长马忠孝违规组织贺喜活动并在上班时间游玩问题。

2017年5月16日,马忠孝等县城管局25名干部职工在未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的情况下,违规前往和政县给生得儿子的本局职工朱彬贺喜,每人礼金100元,事后又在当天下午上班时间赴永靖县游玩,费用由朱彬负担。2018年2月,马忠孝、朱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康乐县文广局局长黎兆庆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2017年4月和5月,黎兆庆先后在成都和北京参加培训,违规超天数报销市内交通费880元。2018年5月,黎兆庆及县文广局会计王亚军分别被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资金予以收缴。

8.积石山县胡林家乡张豆家村党支部书记张忠英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张忠英收受本村无能力建房户张某某礼金1000元,并用礼金宴请乡财政所长陈世孝等人。2018年2月23日,张忠英、陈世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陇南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宕昌县南阳镇瓦石坪村党支部原书记付小红、村委会原主任任背忠、原村文书张永存贪污侵占扶贫互助金问题。

2014年12月,付小红、任背忠、张永存3人利用职务之便,分别贪污侵占本村扶贫互助金5万元。2018年1月,付小红、任背忠、张永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贪污侵占资金及孳息全部予以收缴,司法机关依法追究3人刑事责任。

2.文县天池镇鹞子坪村党支部书记任付民、村文书王小敏在农村低保办理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至2017年,任付民、王小敏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父母办理一类低保,分别领取低保金5256元。2018年3月,任付民、王小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

3.礼县雷坝镇教面村村委会原主任魏德善、原村文书魏彦军贪污侵占扶贫互助金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魏德善、魏彦军利用职务之便,分别贪污侵占本村扶贫互助金10万元。2018年4月,魏德善、魏彦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贪污侵占资金及孳息全部予以收缴,司法机关依法追究2人刑事责任。

4.康县周家坝镇祁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祁志荣违规挪用扶贫互助金问题。

2016年3月至6月,祁志荣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以其本人和他人名义违规8次挪用村互助社扶贫互助金10万元,用于本人采砂经营活动。2018年3月,祁志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挪用资金已归还,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徽县虞关乡干部剡艳婷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剡艳婷在参加工作后,一直隐瞒个人领取城市低保金情况并违规领取低保金8121元。2018年5月,剡艳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

2018年第55期72条

陇南、临夏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来源/甘肃廉政网——

监制: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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