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7月1日起 山西所有城市新受理环评建设项目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

6月15日,山西省环保厅、山西省质量监督局联合发布公告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城市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在此之前,我省的2+26个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4个市已经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此项公告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扩大到全省,旨在进一步加大污染控制力度,倒逼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7月1日起 山西所有城市新受理环评建设项目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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