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中国家庭部门债务风险处于较危险水平

“由于中国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偏低,所以家庭债务/GDP的测算杠杆率方式会低估中国家庭部门债务问题的严重性。以家庭债务/家庭可支配收入测算,中国家庭部门杠杆率高达110.9%,已经超越美国。”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陈彦斌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上表示。改革开放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采取高投资带动高增长的发展模式,由此使得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从而导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偏低。2017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不足45%,而发达经济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一般在60%以上。陈彦斌表示,鉴于居民收入是衡量居民偿债能力的核心指标,因此用家庭债务与可支配收入之比来衡量家庭债务状况是更准确的做法。由此计算得到,截至2017年末,中国家庭部门的杠杆率高达110.9%,甚至已经高于美国家庭部门的杠杆率水平(108.1%)。人民大学的宏观研究团队发现,当前普遍观点认为中国家庭部门的整体杠杆率水平不高,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加杠杆空间。但实际上,中国家庭部门的债务风险已然不低。“居民部门而言,虽然杠杆率(48.4%)低于发达经济体的平均水平(76.1%),但是已显著高于新兴经济体平均水平(39.8%)。”陈彦斌称。不仅如此,也有迹象表明,中国家庭部门杠杆率的攀升速度过快。截至2017年末,中国家庭部门杠杆率在过去5年上升了18.7个百分点。相比之下,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家庭部门杠杆率在5年之内的上升幅度也不过18.8个百分点。报告认为,中国家庭部门债务分布不均,部分家庭的债务风险已经处于较为危险的水平。由于中国家庭部门债务主要以房贷为主(占比在60%以上),而背负房贷的主要是城市家庭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家庭,因此对于中国家庭部门而言,很可能是较小一部分人群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家庭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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