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一标段)
项目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ACGZXH201831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2日
开标日期:2018年9月1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9号
中标金额:叁仟肆佰肆拾伍万元整(34450000.00元)
10米系列纯电动空调公交车
品牌:金龙
数量:50辆
型号:XMQ6106AGBEVM2
单价:689000.00元/辆。
XMQ6106AGBEVM2
一、项目相关情况(二标段)
项目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ACGZXH2018310-2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1号
中标金额:肆仟陆佰万元整(46000000.00元)
12米系列全承载纯电动空调公交车
品牌:安凯
数量:50辆
型号: HFF6129G03EV1
单价:920000.00元/辆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烈准、朱尚明、许生礼、张时方、宗超、韩燕辉、马庆东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
联系人:马庆东
联系方式: 0564-396258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
项目负责人:吕志明
联系电话:0564-5150912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零
公告期限: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7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淠望路交叉口,电话:0564-3378262、0564-337821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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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发布日期:2018年9月14日
封面配图与中标车型无关
来源|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安新闻网公众号致力于好文精选精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QQ736949852)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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