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戰場上為什麼不能隨意撿敵方武器?

奇葩瞄會談


對於我們中國在二戰中那叫繳獲敵軍武器,我們是一窮二白,自己又造不出來那麼多,不繳獲敵軍武器靠什麼打,但是隨意撿肯定是不行的,說不定有個埋伏什麼的,真就掛了。

所以,這就分兩個情況了,一個是必須撿,一個是必須不能撿。

首先來說不能撿的情況

對於二戰中軍工基礎比較強大的蘇聯和美國,認為人命比武器彈藥更可貴,因此,一般都禁止士兵去撿敵軍的武器,這個原因是因為在以前的戰爭後都會有打掃戰場這個環節,繳獲敵軍的武器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為武器比較珍貴,在《兄弟連》中一個美國大兵一直有一個想法就是繳獲一把魯格手槍,當然,大部分美國大兵都有這樣的想法。

正是基於這個心理歐洲戰場上一度十分流行在槍的下面放一個地雷什麼的,拿槍的過程中很容易觸碰地雷等陷阱。久而久之,部隊就形成了不能隨意撿取敵人裝備的軍隊文化。

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誤判,在二戰的時候往往都是根據槍聲來判斷是敵軍還是友軍,尤其是在夜晚時候視線不好的時候,這一點從美國士兵給德國的MG42通用機槍的起名稱就可以看出,因為MG42機槍射速極快,發射的聲音就像電鋸一樣,因此被稱為“希特勒的電鋸”,據說當年美軍一旦聽到“撕布”一樣的聲音就十分害怕。

在《兄弟連》中繳獲那把魯格手槍的人,最後在行走中因為槍走火,打中了自己的大腿,當時的美軍迅速進入警備狀態,已經德軍來了,也很好的說明了二戰時軍隊依靠槍聲來判斷敵軍,在部缺槍的情況下,用敵人的武器很容易干擾自己的部隊的敵情的判斷。

最後就是德軍的槍械一般都是統一的毛瑟血系,子彈都是毛瑟步槍子彈,比如MG34和MG42以及98K步槍等,但是德國和蘇聯與美國的彈藥型號都不一樣,你撿了別人的槍,子彈打光了,你用什麼補給,以美國的衝鋒槍來說,幾下子子彈就突突沒了,你不能自己製造的話肯定不行,所以,除非成制式槍械,否則沒有拿的必要。

當然,不能隨意撿,當然不是意味著放在那裡等著敵軍再來拿,而是一種以不再次落入敵軍之手的方式進行摧毀或者繳獲。

其次就是不得不撿的情況

對於一些戰爭資源不充分,軍工生產不發達的國家來說,那就是不得不撿了,尤其是二戰中的中國,儘管擁有四億人口,然而全國的兵工廠加一塊能生產的武器都是有數的,以當時國民政府引進的毛瑟步槍原型防止的中正式步槍,是中國近代第一種制式步槍,然而舉全國之力,抗戰期間僅生產了六七十萬支,對於擁有幾百萬國軍的老蔣來說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而比國軍軍工生產還不足的八路軍,那就只能完全依靠繳獲了,我的一個讀者在我的問答下面評論說有一個新四軍的老兵來學校開講座,說抗戰時期一場戰役打下來,只有繳獲兩挺歪把子,那就是一個集體三等功,要知道歪把子還是最破的輕機槍。

據說有的部隊更是人均只有四發子彈,不繳獲敵人也不行啊,左右我們也沒有制式武器,正常來說日軍的標配是三八大蓋步槍,中國軍隊完全可以判斷出來,日本也能判斷出八路軍來,因為從槍聲中可以聽出漢陽造、中正式、三八大蓋、莫納辛甘等等槍聲,簡直就是一個萬國造。

落後就要捱打啊!值得高興的是,現在我們不要逢裝備就撿了,我們自主研發的武器完全可以自給自足,並不需要撿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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