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砥砺奋进谱华章——记奋进中的甘肃省法官学院

金秋九月,位于拉尕山下、白龙江畔的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一改往日的安静,全国法律人的目光再次凝聚到了泉城舟曲。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共同主办的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开馆仪式等重要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

在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向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梁明远授牌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究,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上,周强就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与司法实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坚持民族法制文化建设正确方向、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进民族法制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融合发展。与会代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民族法治观、民族习惯法的法律适用、民族法制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民族法制文化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民族法制文化与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等专题,开展了深入探讨。

在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开馆仪式上,周强和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共同为陈列馆揭牌并参观展览。

在随后召开的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梁明远强调,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要始终坚持正确履职方向,毫不动摇地把推进民族法治理论研究、促进民族法治实践、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作为专业委员的基本职责,在服务大局中发挥好、实现好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价值。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甘肃省委、省政府、省高院高度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律人才培训工作。为维护民族地区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的权利,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双语法官人才,2013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广泛调研,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在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建立了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学院建立了少数民族法官培训基地。2016年12月,甘肃省编办批复将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正式更名为甘肃省法官学院。2017年9月,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揭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为基地授牌。

学院建成以来,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设,狠抓双语法律人才培训,不断开展法制文化交流和研究,扩大对外交流,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全力打造智慧学院建设,不断提升学院整体水平,实现了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目前,甘肃省法官学院已发展成为民族特色突出、功能比较齐全、设施完备,集教学和科研交流为一体的双语培训学院。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实施意见》。

砥砺奋进谱华章——记奋进中的甘肃省法官学院

发挥自身优势,不遗余力培养双语法律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也明确规定,要保障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许多案件庭审时需要同步口译为藏语,判决书需要翻译成藏文。然而在审判实践中,能用双语审判的法官严重不足,能写藏文判决书的法官少之又少。由于翻译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导致事实认定不准、法律适用困难的事例屡见不鲜。为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双语法官人才,2013年4月和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和甘肃舟曲县就培养培训双语人才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出到2020年全国将培养1500名双语法官。

自2013年9月学院正式运行以来,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22期,培训15799人次,承担了全省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法干警、全国法院系统干警、藏汉双语司法能力等大量的培训任务。

在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省教育厅、民委和省内大专院校共同成立了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双语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全省政法系统双语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双语”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先后召开8次联席会议,形成了8次会议纪要,为双语人才发展绘制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严格执行“千人计划”要求,着眼于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民族地区政法干警队伍,加大全省政法系统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力度,连续三年定期举办为期6个月的全省藏汉双语提高班和为期2个月的全省藏汉双语强化班6期,培训干警603人;省级政法各单位的举办双语短期培训班13期,培训1490人次;探索开展省际双语培训交流,为青海省司法厅举办双语培训班1期,培训双语学员26名。

充分发挥学院在全国人才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承办好最高人民法院、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五年来,承办最高人民法院各类培训班34期,培训4421人次。加大民族干部培养工作,连续承办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举办的2期民族干部培训班,培训735人次,有力推动了民族干部的成长。

认真落实省人大、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各项要求,全面做好人大代表、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和民族地区干部的政策法制理论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先后承办省人大、省委党校等部门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1053人次,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撑。

2017年5月份,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甘肃省法官学院共同签署《关于共建共享甘肃省法官学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签约仪式。按照《协议》内容,学院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甘南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研判,分析总结甘南法制工作中的普遍性、经常性、规律性问题,为甘南州立法、司法、执法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先后为甘南州、县举办各类人才培训班8期,培训1116人次,有力的支持了地方发展。

砥砺奋进谱华章——记奋进中的甘肃省法官学院

大力开展交流研究,深入挖掘法制文化精髓

在培训过程中,缺乏专业、实用、系统、规范的培训教材,制约着藏汉双语法官培养工作的开展。几乎所有的司法解释都没有规范的藏语条文,加之藏语在各地方的方言和习惯用语存在差异,司法实践中错译、误译等现象经常发生。编写一批藏汉双语法律教材,成为当务之急。

学院立足于民族地区,服务于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致力于民族地区法制文化精华的研究、挖掘、整理。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联合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邀请四川、云南、西藏、青海四省藏汉双语专家,组建了高水平的教材编写团队,完成了第一批《宪法教程》等10部教材。2015年3月15日,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办了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系列教材出版座谈会。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全国政协副主席、原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出席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教材出版的意义和作用。这套教材的出版填补了国内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的空白,在国际人权大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借助人民法院出版社“双语法律文化出版工程”,做好了《人民法院审判实务技能基础丛书》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立案、商事、执行、书记员实务技能分册等8册教材的编译。至2018年,学院已经全部完成35部藏汉双语法律教材出版工作。

“要深入挖掘提炼民族法制文化精髓,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司法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更好地指导民族地区司法实践。”在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特别强调了民族法制文化的重要性,就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与司法实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院成立了全省少数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中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省民族法制与司法实践研究工作。为提升培训质量、丰富培训内涵、创新培训方式,学院以少数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为平台,以“立足民族地区,维护法制统一,推动学术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为宗旨,创办了《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学术辑刊,每季度以以书代刊的形式发行。主要研究当代少数民族法制实践中遇到突出问题的法律应对,开展全国性的民族法制文化交流活动。目前已出版发行5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学术界人士的普遍认可和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成了数字视频系统,实现了与全省各级法院数字化法庭图像流畅传输;建成现代化科技模拟法庭,能够完全满足现代化数字化的庭审观摩和教学需求;建成电子图书阅览室,与省法院电子书库实现资源共享;在学员宿舍配置了电脑并且开通专网,极大方便了学员学习和网上查阅资料。2015年6月24日,学院开通运行了民族法官培训网站,这是目前国内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开通的唯一一家门户网站,网站突出个性化和民族特性理念,以教育培训工作为中心、集教学科研、交流、普法、对外宣传等于一体,为学员与法官、教师与法官、法官与法官之间提供了在线交流,而且还以丰富的内容、迅捷的信息和权威的导向,成为宣传人民法院民族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窗口。周强院长先后两次通过法院四级专网与学院进行视频连线,慰问学院的全体教职员工,并对我省双语法官培训工作和学院信息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促进法律文化交流,为法官交流培训提供新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少数民族文化块头小,抵抗市场经济冲击的能力弱,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严重,不能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少数民族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共有的文化资产,不是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地域的。我们尊重文化多样性,首先就要保护好中国自身的文化多样性。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区别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

为进一步保护民族文化,加强法律文化交流,学院充分总结和借鉴全国藏区法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2013年11月召开了涉藏五省(区)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工作座谈会,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和四川、云南、西藏、青海高院主管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出席了会议。

成功举办了两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中央政法委、国家民委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州相关领导和来自全国16个省区的法院和民委系统代表、清华大学等13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及优秀论文代表共300余人出席会议,形成了一批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

充分发挥好西北民族大学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的作用,不断深化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构建了全新的院校合作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互派教师、接收实习生、共建教学基地等工作,建立学院与高等院校图书馆、电子期刊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为助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加强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之间的司法交流,提升司法合作水平,营造良好司法环境,2017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在甘肃设立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9月26日周强院长在敦煌举办的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上向时任甘肃高院院长梁明远举行了授牌仪式。10月21日,基地在学院揭牌。基地的设立,开辟了中国与中亚、西亚国家司法交流与合作的新渠道,为各国法官开展更多元更专业的交流培训提供了新平台,将着力为丝绸之路国家加强司法交流、增进司法互信、推动工作发展构筑了一个平等开放的司法合作新平台、新篇章。

“将进一步做好文物资料征集和保护工作,充分利用陈列馆资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让司法更加贴近广大农牧民群众,更好地服务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大力弘扬中华司法文明成果和法治精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在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揭牌仪式上表示。

学院建成的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是国内首座专题展示民族法制文化的陈列馆。陈列馆展陈内容包括中国民族法制文化从原始社会一直到近代的发展轨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法制建设的辉煌成就,以及中外司法交流合作等内容,使学院在民族法律文化交流迈上了新的台阶。

在学院成立了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并成功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会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中华司法研究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章程》和《委员会举办学术年会的建议案》,部署落实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砥砺奋进谱华章——记奋进中的甘肃省法官学院

加强学院自身建设,实现培训基地“一地多能”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学院调研时说:“学院规划的好,建设的好,管理的好。”并要求,要将学院打造成为民族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基地、民族法律文化交流基地,为全省乃至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政法队伍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学院完成一期工程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建有标准化篮球场、网球场、电子阅览室、图书室、视频会议室等设施。环境更加优美,基础建设更加完备齐全,为学员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优良的环境,能够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及省级各政法单位的培训需求,实现了培训基地的“一地多能”。

坚持“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原则,借助本地资源优势,协调全省政法系统中坚力量,联合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省内外高校,聘请藏汉双语领域的专家教授30名;聘请了7名懂双语的实务工作者作为实践教师,构建了专职教师、外聘教师、实践指导教师为主体的藏汉双语师资库;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参与授课,充分发挥了省委党校在国情党史方面的专业力量,打造全方位的师资队伍,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师资保障。

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根据行政、教学、管理、餐厅、厨房、客房、安保等岗位,制定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使每个职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工作的规范运转,同时建立了《甘肃省法官学院干部职工规范条例》、《甘肃省法官学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等30多项制度,最终汇编成《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制度汇编》,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

坚持“科学、绿色、健康”的后勤保障模式,严格保障食品安全,主动邀请舟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学院食堂检查指导,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并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强化服务意识,通过规范礼仪、用语、服装,参考酒店文明用语规范,制定了规范用语手册,明确要求服务人员言谈热情文雅、举止庄重大方、把握分寸,做到朴实、真诚、热情,展示了良好形象。

扬帆起锚正当时,砥砺奋进谱华章。奋进中的甘肃省法官学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重视支持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遗余力地培养培训双语法律人才,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而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司法水平不懈努力,正在逐步成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全省乃至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政法队伍建设发挥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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