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11時50分許,孟村派出所接報稱:在孟村鎮某村某養殖場內有人打架。接報後民警立即驅車趕往案發現場,現場制止違法行為,並依法口頭傳喚打架雙方違法嫌疑人到所接受調查。
經依法調查,系因房租糾紛言語衝突後引發雙方大動干戈,樊某謀與唐某春互相撕打,期間樊某謀之妻王某趕到現場與謝某豔撕打,後謝某明也參與打架。在查明案情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經縣局審批分別給予樊某謀、王某、謝某豔、唐某春、謝某明等五人治安拘留或治安罰款的行政處罰。
關於打架這事,
小李蜀黍年年發
年年都有必要提醒大家,
可有些人就不聽勸。
據說過年期間,勸架最管用的一句話是
大過年的!
所以!警察蜀黍在這裡鄭重提醒:
大過年的!都不要打架啦!
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
不給對方一點教訓怎顯我“英雄本色”?
結果卻讓自己“損失慘重”!
也讓警察蜀黍們很傷腦筋~
現實生活中
很多人以為的打架是這樣的▼
▼或者是這樣的
▼其實,打架是這樣的
▼還有這樣的
▼而打架的結果往往是這樣的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嗎?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經濟賠償+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憂+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不論是講法律,還是談情懷
打架都是非常不值得的哦
如果法律、情懷你都看不懂
也沒關係
看圖片就夠了
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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