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物業更換業主不知情 服務合同超期籤,小區物業公司更替如此隨意?

隨著城區人口的發展,居民小區日益增多,隨之暴露的物業管理問題也逐步翻新。目前在許多老舊小區,存在物業公司交接業主不明,不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或超期限再籤合同的問題。對於這些問題,市房產管理局回覆,按照2018年出臺的新規,小區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必須公開招投標。隨著城區人口的發展,居民小區日益增多,隨之暴露的物業管理問題也逐步翻新。目前在許多老舊小區,存在物業公司交接業主不明,不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或超期限再籤合同的問題。對於這些問題,市房產管理局回覆,按照2018年出臺的新規,小區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必須公開招投標。

現象:物業更替亂象多

日前,園藝小區的物業公司遭業主投訴,原因之一是至今沒有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據瞭解,園藝小區2018年7月新更換了物業公司,時間超過半年。物業公司經理就此問題回應,目前正在擬訂合同,擬訂好後即公開,與業主協商後簽訂正式合同。

華寶花園是一個建成15餘年的老小區。以前服務小區的物業公司是九江利民物業公司,兩年前更換了一家新物業公司。在業主群裡,有業主表示,物業公司沒有徵求業主們的意見就進駐了小區,服務至今都沒見到合同影子。而且很長一段時間裡,小區物業公司的招牌都沒有更換,依舊是利民物業,以至很多業主不明白髮生了何事,往往在繳納物業費時才知道換了物業公司。

在青竹苑小區,更換物業公司時也遇到類似問題。據一些業主介紹,當初更換物業公司時,很多人根本不知情,物業公司進駐後過了一段時間才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據調查,在城區的許多老舊小區,物業公司更替時都曾出現過這個問題,即物業公司之間進行交接,作為小區的主體——業主往往不知情,只是事後繳費才恍然大悟,而且物業服務合同也存在超期限簽署的問題。不少業主在接受採訪時說,本來業主是小區的主人,但管家更換時卻從不尊重主人的意見,不知是有意隱瞞還是刻意如此,這樣做是對業主權益的不尊重。

“事後補票”業主不滿

在調查中,很多業主也客觀地表示,其實更換後的物業公司相比之前的服務確實有改善。園藝小區的業主吳先生說,儘管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簽訂合同,可是半年多來,小區的變化還是很明顯,乾淨整潔了許多。但他也同時表示,不與業主簽訂合同是侵害業主的權益,雖然現在在擬訂合同,但“事後補票”不是好辦法,為何事前就不能尊重業主,先簽合同。

華寶花園的一些業主對此問題也是一肚子意見。業主李女士說,兩年裡自己一直按時繳納物業費,但合同卻一直沒有,自家的物業合同還是買房時簽訂的,後面更換了幾家物業公司都沒有與她簽訂合同。但潯陽區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的物業公司到房管局做過交接手續。

原因:業委會缺失

目前,老舊小區普遍存在一個問題,即沒有業主委員會。這是導致業主無法有效行使權利的重要原因,當物業公司進行更替時,由於沒有業主委員會與之進行協商,導致業主們往往事後才知道物業公司更替了。

園藝小區、華寶花園和青竹苑這幾個小區目前均沒有業主委員會。業主們也深深體會到因為業主委員會缺失而使自己的權益受到不少侵害。園藝小區的吳先生說,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就沒有辦法就交替、合同擬訂簽署進行協商,業主們也沒有統一發聲的渠道,導致眾說紛紜,意見不一,最後只能由物業公司操作。而服務園藝小區的物業公司經理也表示,希望小區能成立業主委員會,這樣物業管理服務就能規範,他們也能與之協商解決當下的許多難題。

因此,園藝小區、華寶花園等小區的業主開始著手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目的也是統一大家意見,共同維護權益。

房管部門:公開招投標,嚴禁私自轉讓

對於小區出現的這些問題,潯陽區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物業公司之間私下轉讓交接物業服務項目,肯定是違法的。按照規定,物業公司轉讓交接項目,必須由房管部門核查交接手續。同時,物業公司進駐小區必須與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協商,並就服務合同相商、擬訂內容,並公示,接受業主們的審核,最後再確定簽署合同。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則由街道、社區與物業公司協商合同內容,並公示,合同應當在3到6個月之內簽訂。

此外,市房產管理局物業監管科工作人員則表示,2018年已經出臺新的監管規定,小區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物業公司聘請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面積不達標的小區,則由街道和社區介入,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公開聘請物業公司。


潯陽晚報記者 張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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