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名單
(2019年12月27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一)
免去:
崔源玉的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委員職務。
補充任命:
姜保忠為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張吉氚為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獻紅、姜鋒、高強為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
於涵為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
臧迪為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
吳迪、崔源玉為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
郭麗為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委員;
畢遠輝、李世鳳為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
(二)
決定免去:
梁國超的長春市教育局局長職務;
孫國慶的長春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
曲國輝的長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龐國忠的長春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職務;
戰國立的長春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黃憲昱為長春市教育局局長;
梁國超為長春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楊少清為長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
曲春雨為長春市商務局局長;
王首先為長春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黃德軍為長春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三)
免去:
張知眾的長春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鄭玉輝的長春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鄭玉輝為長春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四)
免去:
郭智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谷娟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楊光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田松、郝豔軍、張宇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巖的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吳豔民的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金香春的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郭智為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
於立丹為長春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楊光為長春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劉偉、裴銘浩、李書為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五)
任命:
馬寧、劉錦輝、龔平、陳雪吉、謝雨萍、肖茜瑩為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嚴闖、李慶喆為長春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高崇為長春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李瑩為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祝浩為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徐寶紅為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林子博為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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