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 新國都—投資者提問:“就是說根據協議,作為第二期股權轉讓款,2019 年 12月 20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519 萬元,改變為2020 年 6月 30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519 萬元,其餘已經根據協議全部履行”

用戶提問來自:cninfo450566

就是說根據協議,作為第二期股權轉讓款,2019 年 12月 20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519 萬元,改變為2020 年 6月 30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519 萬元,其餘已經根據協議全部履行

董秘回覆:

您好,感謝您的關注。根據公司2019年12月20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的《關於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64),公司同意轉讓金服技術72%股權的受讓方之一信鏈投資支付第二期股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如您所述延期,並支付相應的資金佔用費。本次項目另外兩方已支付其所有股權轉讓款項。

2019年12月26日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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