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阳光油砂拟按“50并1”基准进行并股

阳光油砂(02012)发布公告,董事会建议按每50股现有股份合并为1股合并股份的基准,实行股份合并,及将紧随股份合并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合并股份总数向下调整至整数数目,方式为注销因股份合并产生的公司股本中的任何零碎股份。股份合并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于该公告日期,现有股份于联交所交易的每手买卖单位为500股现有股份。董事会建议将股份在联交所交易的每手买卖单位由5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1000股合并股份,但须待股份合并生效后方可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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