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我的工資8000塊,老闆嫌給高了,我該辭職嗎?

彌陀57


打個比方,如果一個房地產銷售員,一個月賣出了10套房子5000萬,利潤1000萬,那老闆應該給他多少工資合適?

這裡面忽略了在一個企業裡,是集體協作的結果,就連坐在屋裡的財務都在參與創造價值,它不能單純地理解為那是個人能力的結果。公司的品牌,公司的資源,公司的產品優勢等等都是相關因素,個人在裡面的比重請想清楚!

當然,提問題的人不一定那麼極端,我個人建議,自己該爭取的還是要去爭取,但是前提是自己得想明白這個問題了。

比較簡單的方法就是,如果老闆再找一個人替換你,他難不難做到?如果不難,證明價格合理。如果很難,你完全有理由要求加薪或者跳槽!



金融保險顧問Y先生


老闆格局小的話,你臂膀硬了的話可以自己單幹,我以前做業務員時,老闆承諾我三個點的提成,我好不容易做了一單300萬的業務,背後付出多少時間和精力,後來老闆各種說公司不賺錢,最後給了我3萬塊錢,少了6萬,我沒出聲,過了幾年我自己單幹了。


甲殼蟲和跳蚤


關鍵是看你每月給公司創造的純利11萬元,有沒有人能替代你,是離開你就不行,還是別人在這個崗位上照樣能創造,甚至比你還要優秀?再看,如果你離開了這家公司,到別的企業還能不能發揮作用,能不能創造個大的價值,自己的收入能不能提高?如果這些回答都是肯定的你就可以辭職。至於每月8000的工資高不高,不但要看你的貢獻,還要參考你所在的城市的人均收入水平,和其他員工的收入水平,要綜合考慮,所以你要跟老闆認真溝通好,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辭職。


大愛無恨劉成軍


您好!很高興與您一起探討該問題,個人看法如下:

1.本人做了八年HR,如果是讓我面試您,您說為公司創造了17萬,那麼我會讓您詳細描述下是在什麼環境下,有哪些人力及物力資源,您在完成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是如何創造這17萬的。如果這個產值跟利潤值您的功勞佔百分之五十以上,您的工資確實低了。

2.公司是平臺,到底是平臺成就了個人,還是個人成就了平臺?您如果離開現在的公司,這筆業務能跟著您走,那就是您成就了公司。反之如果帶不走,那就是平臺成就了您。

3.老闆嫌您工資給高了,應該是有恃無恐,覺得離開了您公司照樣轉,或者賭您不會辭職。

很多的老闆都是業務跟銷售出身,既然您有這麼強的業務能力,早日為自己規劃好創業,哪怕邊工作邊炒炒私單也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幫助,如果覺得有用麻煩點個贊跟關注,謝謝!



周志鳳


首先請你告訴我,你乾的是什麼工作,做的是什麼銷售,居然有如此高的利潤,你讓那些為了錢而犯罪的人情何以堪!不過話說回來,我勸你暫時還是不要離職。

1.你離職的動機不對。

通常而言,一個比較理智和成熟的人,在什麼情況下會選擇離職,那就是找到了更好的發展機會。簡單來說,就是離職跳槽之後,可以獲得更高的薪水,可以獲得更高的職務,或者平級跳槽到了一家更大的公司。如果以上條件你都不符合,純粹是為了賭氣,建議你暫時不要離職,因為你一旦離職,說不定連工作都找不到。

2.當老闆的也不容易。

現在全球經濟形勢並不是很樂觀,各行各業都承受了比較大的壓力,競爭也是比較激烈的,可以說不管什麼樣的老闆都不容易。你這一單生意的確賺了不少錢,但你沒有開單的時候,他是不是也要發你的工資。是不是你業務做的好,別人業務做得不好,他需要拿你掙的錢去補貼其他的同事。再加上稅費利息租金等各方面的開支,要當老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3.一切按照合同辦事。

如果你所在的是一家正規公司,在你入職的時候就應該簽訂了勞動合同,對於工資薪水以及業績提成等方面,都要有比較明確的規定。如果有這方面的合同,那麼就應該嚴格執行合同規定,老闆賺多了你不能眼紅,老闆賺少了不能少你的工資,雙方都要有一種契約精神。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憑欄思君VIP


18萬你創造了11萬的利潤,親,你是怎算出來的??如果沒有公司的平臺,如果沒有公司的資源,如果沒有公司的其它部門配合,如果沒有公司倉儲物流,沒有沒公司的平臺,你去那創造價值。還有,你的位置是不是別人也能做?想好的。如果一個人沒有所謂的利用價值,那你真的就無法在任何公司生存了,利用價值是生存進步之所在,應該為自己可以給人利用到感到慶幸!!


用戶1385008938892359


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營收,純利潤11萬,而你的工資只有8000元,老闆嫌給高了,你是否該辭職?如何衡量一個員工在一家公司中的貢獻是每一家公司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也是最難的事情之一,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員工嫌棄公司給低了,而老闆嫌棄給高了。員工總是想著我作出了這麼大的貢獻,但是竟然只給我這麼點工資,而老闆卻認為我給你這麼多工資,竟然只給我們創造了這麼多的利潤。

而員工和老闆就是在這種矛盾中,相互不滿中互現合作,維持了公司的持續運行,這是為什麼?在經濟學上有沒有什麼可以說的?筆者做簡單的分析:

1、最好的鑑定是自由議價

一個人的價值到底幾何?是很難去分辨的,也是很難去度量的,在任何一家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都是一個大難題,但是有一個方法卻很好用,而且也是維持雙方平衡最主要的原因。

這個方法是什麼?那就是人才市場的自由溢價,一個人在公司該拿多少錢?換個說法就是你值多少錢?而你值多少錢是通過什麼來衡量的?我們都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買東西是要比價的,自由買賣,賣家可以自由的定價,但是買家可以自由的決定是否要買,而只要在不限定賣家數量的情況下,那麼買家通過比價總是能夠買到自己合適的商品。

賣家從來不會認為自己的價格定高了,買家也不會認為自己給的價格高了,但是隻要是雙方自由交易的,那麼最後的價格就是公道的,這個商品就值這麼多錢。

2、你的價值不是由你決定的,而是由你的競爭對手決定的

有時候我們就在想自己的價值是由自己決定的,其實不然 ,你的價值是由競爭對手決定的,你的工資就是你工作的價值,你來應聘的時候,你的應聘的競爭對手他們決定了你的價值。

如果對方能夠提供和你一樣的勞動,而且他的工資要的比你低,那麼你的價格就不會比他高,一家公司在面試一個崗位的時候不會只面試一個人,通過比價,公司能夠找到最適合的那一個。

而如果你能提供的勞動是別人提供不了的,那麼你就具有壟斷的地位,那麼這個時候你就可以和公司談更高的價格,比如最近這兩年做人工智能的人才薪酬是很高的,這個就是市場上能夠提供這個勞動的人數量少,而需要的企業多。

說這麼多,如果你有這樣的能力,一個人每個可以創造17萬的收入,一年就是204萬,年淨利潤就是132萬, 而你的年工資就只有9.6萬元,這個表明看起來是非常的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你換一個平臺你同樣還是能夠創造這麼多的價值,那麼就說明這個是你的能力,而如果你換一家公司你做不來這麼多的業績,那麼就說明是平臺給予你的。

反過來,公司如果換一個給予年工資10萬的人依然能夠創造這麼多的收入,那麼就說明這個崗位就只值這麼多錢,而如果公司沒有你以後,需要換一個30萬年薪的人才能完成你當時的業績,那麼就說明你的工資給低了。

3、你到底創造了多少價值?

一家公司銷售一個產品是需要全公司配合的,有一線的銷售人員,有市場的營銷人員,有產品研發設計人員,有生產部門,也有人資人事的配合,更有財務人員等後勤部門的鼎力協助。

並非是你銷售了100萬的業績,那麼這個業績就是你創造的,是整個公司所有人的配合,這其中的賬是不太好算的,每個公司的人資部分就是專門幹這個事情的,但也未必就完全讓所有人認同。

但是最好的衡量機構還是市場的自由交易,是金子就會發光,如果你們公司有提成獎金制度 ,而之前都是說清楚說明白的,你做到了,公司沒有如約給到你,那麼這個是公司的過錯,而如果公司都是按照當時約定的給你報酬,那麼這個就是公平的,你覺得不夠,那麼你可以再和公司重新談分成比例和薪水。

談不攏,你換平臺,你的值錢不應該是離開這家公司就不值錢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說明公司是給你給高了,你能在另外一家公司找到高於現在年薪十萬的工作,直接走人就是,一分鐘都不需要停留,不需要鬧得不愉快。


壹號股權


每個月給公司創造17萬是啥意思??

你自己出去跑客戶?

你自己出去投標?

你自己出去進原材料?

你自己加工?

你自己送貨?

你自己做售後?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的確給你的太少了!!

另一個思路,

在你公司,你是創造利潤最高的嗎?

其他同崗位的同事,利潤怎麼樣?

收入比例跟你相比如何?

接下來是一個終極問題,

如果換另一家公司,你是否仍然能取得現在的成績?

因為很多人分不清,

是自己的平臺牛逼,還是自己牛逼。

希望你是後者,望三思!


只釣東風


這個事兒乍一聽,你很委屈,可能也會有很多人一聽,就開始罵公司罵老闆,然後鼓勵你辭職的。

但是凡事要細分析,不能意氣用事。

所以要明確業績和利潤的主要因素。在這個職位上,你能創造每月17萬業績,淨利潤11萬,如果你走了,老闆再請另一個人來,是不是還能做到這樣,如果是,那說明這些業績和利潤實際上是取決於平臺,而不是你本身,就好比是中石化加油站那個加油工,每個月創造的業績和利潤很高 但是他的收入不高,因為業績和利潤的取決因素不是在他這裡。

如果你走了,這些業績和利潤會受很大影響,那恭喜你,你具有了不可替代性,你可以跟老闆好好聊聊了,老闆也不傻,不可能為了幾千放棄十幾萬利潤。如果聊的不滿意,你再確定不遲。

很多業務能手自己能出來單幹的原因,也是自己親手締造了團隊中的大部分隊伍和業績,能左右各種資源了,乾脆自己辭職創業了。

希望你是不可替代的那種[贊][贊][贊]



互聯網上的正能量小哥


這件事情在於你覺得你付出了多少?

有很多人辭職的理由斤斤計較為公司創造了多少多少淨利潤,感覺一個月創造十萬的利潤跟自己一萬的月薪加提成不匹配,所以提出辭職。

但是這裡面有個誤區,那就是你想想假如不是你,而是換了其他人,會不會也是如此?

我們公司有個小姑娘,入職沒有幾個月,公司負責拓寬客戶群,把她安排到下面一個縣城,做為當地總代理。因為這個縣城是全國百強縣,經濟發展不錯,跟我們產品對口性也比較強,所以,出貨量是其他縣區的兩三倍,而小姑娘的提成卻只比其他地方業務員多二分之一。(其他區10000左右,這個小姑娘15000左右)

於是,她心裡始終不滿,提出不加工資就辭職,單位也沒有挽留,於是辭職走了。

小姑娘走後,我們換了另一個老的業務員去,當月出貨量在原來基礎上就翻了三倍,據老業務員說,這個縣靠近沿海,有錢人多,購買量大,根本不用費多大事,客戶自己就能找上門來,比其他地區好乾的多。

過了兩個月後,那個小姑娘打電話詢問又想回來,還想去原來的縣城。老闆當場就拒絕了。

所以,有時候我們自以為是的東西,是公司平臺給的,也許不是我們自己努力的結果。

如果真的要辭職,我認為理由只有一個:我乾的很累,很辛苦,而我可以在一個輕鬆的崗位也能賺到這麼多。所以,我辭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