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海南省工商局七項措施優化營商環境 完善企業信用監管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5月24日消息(南海網記者姜飛 通訊員溫政 翁映陽)南海網記者5月24日從海南省工商局獲悉,為服務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建設,對標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要求,該局近日推出《優化營商環境七條措施》,完善企業信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效能,便利市場主體退出,優化營商環境。

在現有法律法規尚未修訂,相關法律適用尚未調整之時,在法定職能範圍內,省工商局不等不靠,主動作為,立行立改,主動探索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從能改的地方改起,從具體細節改起,大力推進註冊登記便利化和企業信用監管科學化。

據介紹,此次推出的優化營商環境七條措施包括:辦結提速、登報承諾即辦、清算功能執照、解散清算組、核查後置、住所核查提速、公示信息核查提速,主要針對當前企業反映比較強烈的清算組備案、註銷登記和異常名錄移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有效的解決途徑,通過簡化辦理程序,減少提交材料,大幅壓縮辦理時間,使企業退出市場更加方便快捷,辦事效率更加高效,為企業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優化營商環境七條措施

第一條 【辦結提速】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清算組備案或註銷登記申請,登記機關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結。

第二條 【登報承諾即辦】申請辦理清算組備案或者註銷登記的企業,營業執照遺失的,可憑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樣張並簽署承諾書辦理。

第三條 【清算功能執照】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非公司企業,營業執照遺失或經營期限屆滿,因清理債權債務需要申請核發營業執照的,經全體投資人申請,登記機關可核發經營範圍載明“僅供清理債權債務使用,有效期一年”的清算功能營業執照。

第四條 【解散清算組】已辦理清算組備案登記的企業,如需更換清算組成員,可辦理更換清算組成員的備案登記。如需繼續經營,經全體投資人申請,憑刊登解散清算組聲明的報紙樣張,登記機關可辦理解散清算組的備案登記。

第五條 【核查後置】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書面承諾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並在作出移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啟動對企業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和企業補報年報公示信息的核查,發現符合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形的,立即依法將企業再次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第六條 【住所核查提速】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可以在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繫後,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啟動對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並在查證屬實後立即作出移出決定。

在開展公示信息的抽查過程中發現前款情形的,工商部門在作出移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啟動對企業公示信息的核查,發現符合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形的,立即依法將企業再次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第七條 【公示信息核查提速】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更正公示的信息,或者履行公示義務後,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啟動核查,並在查證屬實後立即作出移出決定。

圖視| 海南省工商局優化營商環境7條措施

海南省工商局七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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