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宜春市出台方案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本网讯报道:日前,市政府出台《宜春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方案》规定,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承接园区是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开发区、专业化工园区及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方案》明确了鼓励支持政策,规定凡在2020年底前实施搬迁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企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帮助搬迁改造企业向上申报争取国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建设基金等,并享受相关的财税支持政策。同时,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既不能就地改造达标、又拒不搬迁的,一律依法依规强制关闭。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一企一策”的具体搬迁措施,各搬迁改造企业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和措施。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将每家退出企业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市、县两级工信、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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