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張小嫻:別糾纏,在愛情裡做個高貴的人。

愛情是兩人的事情,而愛只是一個人的事情;我愛你,與你無關。

前兩天寫過這樣一段話:

很多時候總覺得再堅持一下就好了,可是如果知道堅持下去一定會是好結果,那麼堅持一點也不難;

可是現實往往是,堅持了很久卻看不到結果,最後還是會放棄;那麼過去的堅持同樣失去了意義。

總說在愛情裡要大膽一點,要主動一點,愛過好過錯過,不要給自己留下遺憾,因為愛情裡最差不過“我終於等到你”,最遺憾莫過於“我們原本可以在一起”。

但我想這所有的一切,都應該是在兩情相悅的前提下;如果愛情已經變成了一個人獨自堅持的幻覺,那麼所有的一腔孤勇都不過是不甘心;所有的奮不顧身也不過是糾纏。

這時候,不如像張小嫻所說:別糾纏,在愛情裡做個高貴的人。

愛情關乎的是情感,而高貴顯示的是人品;哪怕沒有愛情,人品好的人總會被記得久一點。

都說每個人的一生會有三段感情,一個是情竇初開的初戀;一個是刻骨銘心的青春,一個是相守到老的愛人。

其實無論一個人一生會愛幾個人,至少長大了以後我們要承認“一生一世一雙人”,你喜歡的,你愛你,和你一起生活的是同一個人,這些都是非常難得的事情。

愛情是變化莫測的,有難得的緣分就有無奈的分離;有熱烈的喜歡,也有殘忍的拒絕,兩情相悅本就難得。

所以在能爭取的時候盡力爭取,能表白的時候不要錯過,就是對待愛情開始最好的態度。

很多時候,我們明知道人生是充滿遺憾的,但是愛情裡的遺憾卻又是最讓人遺憾的。

面對錯過的愛情,很多人都選擇了遺憾散場,把最美好的回憶留在了心裡,也算愛得體面。

但是還有一種愛情,要麼一直是自己堅持的幻覺,要麼從兩情相悅走到了單方面停止戀愛關係。這樣的告別卻常常無法體面。

我見過深夜在樓下不斷呼喊愛人名字的年輕人,從深情痛苦到詛咒謾罵,弄不清他到底是因愛生恨,還是愛而不得。

我也做過分手後得到對方簡單的一句祝福而不甘心,不斷打爆對方電話的事情,最後的結果不過是被對方屏蔽拉黑。

後來也遇到過,被自己明確拒絕,還是會常常等在樓下堵我,只為了說幾句話的男人。

就像喝酒一樣,人總有一陣子是醉的厲害的吧;醒來以後再看,無論是別人還是自己,死皮賴臉的糾纏,都不過是上演了自己最醜的樣子。

如果那時候有人能跟我提提尊嚴,我可能還不至於做出那樣的傻事;愛情裡嘛,體面可以不要;就像《女人的前半生》裡羅子君知道丈夫背叛婚姻以後,如同潑婦一樣去公司哭鬧,她已經顧不上體面了,但是做人的尊嚴還是需要維護的。

誰都知道,愛而不得或者愛情的突然逝去都是讓人難以接受的,但是選擇如何面對這樣的變故,卻表現了一個人對自己尊嚴的愛惜。

很多時候,我們都要明白,愛情是無常的、變化的,也是無能為力的。就像詹青雲在《奇葩說》節目裡所說:

“我知道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可以通過艱苦努力去得到,唯獨愛情不能,那個人不能。”

所以無論是錯過還是過錯,只要是兩情相悅的愛情消失了,就請把它當做一個人的愛去處理吧,可以自己堅持,也可以自己放棄,但不要再打擾對方了,因為對方已經與它無關了。

有了這樣的心態,即使無法得償所愛,也總能在愛情了做一個高貴的人。

就像你費盡心思準備了早餐給你愛的人,他客氣的拒絕了你的好意;責備和謾罵都沒有道理,因為為他製作早餐是你自己的主義,他拒絕代表了他的意願,接受別人的好意並不是每個人都該做的。

被拒絕了以後,如果你只是淡淡的微笑,想必一定能得到對方的感謝和尊重,感謝你的一片心意,哪怕他無意消受;

但是如果你罵罵咧咧,甚至勉強他一定吃你做的早餐,就變成了強盜,強人所難,你給的就不再是一片好意,而是一份強迫。

一個人去反抗強迫的時候,態度是不會溫和的,而在對抗中,最受傷的還是你。

所以不要勉強別人的愛,也不要糾纏不愛你的人,在愛情裡做個有尊嚴的人。

張小嫻:別糾纏,在愛情裡做個高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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