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6 科目一考不過找“搶手”,新餘某男子被禁考一年

4月23日,新餘交警車管所民警在審核考試資料時,發現一名男子的面部特徵與駕駛證申請人的照片存在較大差距。民警立即通知考生袁某進行調查,初步判斷為替考行為。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八條規定,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目前,曾某因找他人替考,科目一考試成績被取消,一年內禁止申請滿分學習考試。目前,此案已移交轄區派出所,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科目一考不過找“搶手”,新餘某男子被禁考一年

科目一考不過找“搶手”,新餘某男子被禁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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