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3 山西高速交警开始现场处罚“乘车人不系安全带”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要被现场处以5元罚款。5月10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一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

当天的执法过程中,民警发现晋A271××和晋AV52××小轿车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遂逐个向其讲明了两个方面的道理: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必要性,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危害性。随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民警依法对两名乘车人分别作出罚款5元的行政处罚,并向乘车人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山西高速交警开始现场处罚“乘车人不系安全带”

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普锋介绍,乘车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须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等四家指定银行的其中一家缴纳罚款。如果不缴纳罚款,将被纳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说到这里,小编很想和大家掏掏心里话:

目前,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意识,绝对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但是,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现象还较为常见。

重复一组权威调查数据: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现实生活中,因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加剧道路交通事故伤亡后果的教训比比皆是。我们想说的是:开车也好,乘车也罢,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一定是为了自身安全。

请大家牢记:高速路上无小事。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务必正确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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