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全媒體記者/蔣才虎 通訊員/程學勇)筆者28日從河源市政府辦公室獲悉:根據國務院和省民政廳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河源市政府決定提高河源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後,河源市城鎮低保標準為638元/人•月、低保補差為503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為440元/人•月、低保補差為228元/人•月。新標準從 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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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9 03:29:35 南方新聞網
南方網訊 (全媒體記者/蔣才虎 通訊員/程學勇)筆者28日從河源市政府辦公室獲悉:根據國務院和省民政廳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河源市政府決定提高河源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後,河源市城鎮低保標準為638元/人•月、低保補差為503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為440元/人•月、低保補差為228元/人•月。新標準從 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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