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警告、严重警告、撤职!巨鹿县通报5起典型案例

关于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典型案例的通报

省市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方案,强化督导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整改“回头看”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增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整改“回头看”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2018年以来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小吕寨镇屯里村党支部书记乔卫峰违规领取占地补偿款问题

乔卫峰作为屯里村党支部书记,在主持发放屯里村项目占地补偿时,先后分5次以本人及亲属名义从高速引线两侧占地项目中领取占地补偿款177431.59元,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县纪委给予乔卫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队队长张建双违规参与项目工程投标问题

张建双在担任巨鹿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队队长、巨鹿县金光路桥工程处法人代表期间,违规参与项目工程投标。县纪委给予张建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不力问题

2010年至今,县住建局部分领导干部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对农村危房改造联审联查阶段工作把关不严,监督巡查不全面,导致全县非贫困户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404万元。县纪委分别给予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贾朝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住建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绳建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住建局原副主任科员宋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杨永毅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堤村乡副科级组织员、住建局村镇股原股长张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四、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普违规将水务局费用17.1648万元在打井队报销问题

2015年1月,王建普身为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打井队队长,违规将水务局费用17.1648万元在打井队报销,违反党的财经纪律。县纪委给予王建普党内警告处分。

五、县工信局、官亭镇对环保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2018年1月8日,巨鹿县飞达橡胶有限公司和宁峰橡胶制品厂,未按照县政府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落实限产停产措施,被央视新闻直播间节目曝光。2018年1月,县环保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同时,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处理:对县工信局局长刘志敏进行组织约谈,给予巨鹿县工商联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县工信局副局长)杨杰党内警告处分;对官亭镇镇长李扬进行组织约谈,给予官亭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常营村包村干部赫忠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官厅镇常营村支部书记陈殿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巨鹿县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