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天台」頭晚喝酒次日開車 一夜過去還是醉駕

「天台」頭晚喝酒次日開車 一夜過去還是醉駕

圖源於網絡

不少司機認為晚上喝了酒,只要當時不開車,第二天開車就不屬於酒後駕駛了。殊不知,這完全是對酒後駕駛的誤解。近日,天台交警大隊街頭中隊就查獲一起隔夜酒醉駕。目前,醉駕男子已被天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11月30日上午9時左右,街頭中隊民警在326省道開展糾違整治行動,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9時50分,一輛銀灰色小轎車進入執勤民警視線。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時,正在這時候就聞到了他身上一股濃濃的酒氣。

在民警追問下,駕駛員承認頭天晚上喝了酒。民警立即對其進行現場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176.4毫克/100毫升,已涉嫌醉酒駕駛。

經調查,駕駛員苗某今年51歲,山東濟寧人,持有A2駕駛證,常年從事貨物運輸。苗某說,頭天晚上他在親戚家吃飯,期間喝了兩大杯自釀的白酒。飯後,便在親戚家休息。

第二天上午,因急著要去街頭鎮中心醫院看病,加上喝完酒已過了十幾個小時,以為酒氣已經散了,苗某便自己駕車,不料中途竟被民警查出醉駕。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許多駕駛員已經樹立起了良好的守法意識,但還是有不少司機朋友會存在這樣的誤區,覺得酒後睡一覺,酒精就能散發了。

交警部門再次提醒廣大車主,判斷駕駛人是否酒駕,是根據其體內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過了標準,便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台州日報 訊(通訊員林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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