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一起命案引發正當防衛全新考量 從“故意傷害”到“正當防衛”

法不庇惡,正義必勝。正當防衛事關每一個人切身安全,直接影響著我們每個人在遇見不法侵害時的價值判斷,是逃跑,還是反抗?山西省運城市夏縣檢察院辦理的這起正當防衛案件,顯而易見,“激活”正當防衛權,不僅有利於保障當事人自己的合法權益,更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正義不向非正義低頭”“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價值取向,可以在更大程度、更大範圍上對不法侵害人及潛在犯罪人形成震懾。

一樁命案激起千層浪

2018年發生在運城市夏縣的一起命案,案件最終處理結果震驚當地,“姜永軍致劉峰進死亡一案,姜永軍屬於正當防衛,無罪釋放,”姜永軍獲得國家賠償11.2158萬元。

“我是真沒想到,原以為這輩子就在監獄裡度過了,真的謝謝你們,重見陽光的感覺真好。”姜永軍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激動地說。

事件追溯到2017年9月份,死者劉峰進租住在姜永軍家二樓,當時姜永軍一直外出打工,在這期間,劉峰進經常幫姜永軍的妻子張某幹活,時間長了,兩人發生了不正當男女關係。

2018年春節過後,姜永軍聽到風言風語,隨即讓劉峰進搬出其家。隨後幾個月劉峰進經常將張某攔住並威脅張某讓其和姜永軍離婚。忍無可忍的姜永軍語音約劉峰進見面,劉峰進聽完語音後,騎摩托車到一家五金店購買了一把尖刀後趕往姜永軍家,一進大門劉峰進用刀刺向姜永軍,姜永軍左手將刀刃抓住,右手奪刀扎進劉峰進胸前兩刀,背部兩刀,劉峰進當場死亡。

2018年6月22日,此案由夏縣公安局以姜永軍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夏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這一起命案在當地引起激烈討論,大家走哪都在討論這起案件。姜永軍認為已經走完了自己短暫的一生,對於所有的同情亦或指責都保持了沉默。

虛心請教邀請五位專家“把脈問診”

“對於這起案件,其實壓力最大的就是我們檢察院,我當時是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壓力可想而知,整夜整夜睡不著,我用盡了平生所學並翻閱了大量的相關案例。”檢察官張旭鵬回憶到。

2018年11月8日,針對此案件,夏縣檢察院召開了一次專家論證會,邀請了來自於中國政法大學、全國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等5位專家學者。“我們想請各位把把脈,如果我們錯了,我們就要正確面對,辦案人員在辦理時,也會充分考慮各位專家們的處理意見……”論證會上,檢察長席常國以學生態度虛心請教,希望專家給予指導。

5位專家從事實、證據、法理、化解矛盾等方面對案件進行了深入剖析,進一步明確了爭議焦點的法律關係,通過激烈討論,提出了這起案件法律適用的參考性意見。

隨後,檢察官採取保守方案,以姜永軍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3月21日,夏縣全體檢察干警聆聽張軍檢察長關於貫徹“兩會”精神的視頻會議,“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不能對正當防衛的人有過苛的要求……”當聽到這句話時,檢察長席常國立刻聯想到辦理的姜永軍致劉峰進死亡一案。會後,對該案進行了又一次研討,作出了姜永軍屬於正當防衛的初步意見。隨後檢察長席常國向市院作了彙報,市院檢察長崔峰召集市院檢察官聽取彙報後一致同意正當防衛的定性,並指示:以市、縣兩級院均認為該案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擬撤回起訴做不起訴決定的明確意見向省院報告。省院刑檢一部迅速安排時間聽取彙報,並明確答覆同意市縣兩級院處理意見。

3月29日,夏縣檢察院將該案撤回起訴,對姜永軍取保候審。4月3日,夏縣檢察院召開檢察委員會,對姜永軍作出不起訴決定。

敢於擔責接受群眾全面檢閱

“這是一起典型的正當防衛,我們嚴格按照張軍檢察長的講話精神,向世人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起案件刺激了我們所有檢察官的神經,對我們都是一次刻骨銘心的教育課,我們問心無愧,這起案件經得起推敲,經得起時間、歷史的檢驗。”檢察長席常國眼中充滿堅定。

今年7月16日,夏縣檢察院與賠償請求人姜永軍和其代理人進行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下發《關於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時適用2018年度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標準的通知》的規定,賠償姜永軍應獲得的人身自由賠償金數額11.2158萬元。

這起案件最終結果一經公佈,當地群眾紛紛點贊。該案的辦理,受到了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景海的高度肯定。

夏縣檢察院面對工作中的誤區敢於擔當,他們知道責任不是停留在口頭上,而是要應用到實際工作中,應用到司法為民的細節中。正如運城市檢察院檢察長崔峰所講:“檢察事業現在正面臨著改革不斷深化的時代大潮,許多工作有待於大膽探索實踐,既然是探索,就要願擔當、能擔當、會擔當、善擔當,也是對所有檢察干警胸襟、品行、能力、素質的綜合考量”。

(本文轉自檢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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