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番禺區:率先實施村級組織“小微權責”清單制度

番禺區:率先實施村級組織“小微權責”清單制度

近日,番禺區正式發佈實施村級組織“小微權責”清單,全面界定村級組織權力責任,率先在全市建立村級組織“小微權責”清單制度,旨在構建權責明確、公開透明、操作規範的村級組織“小微權責”運行機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這是當前番禺區在貫徹落實黨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具體實踐,也是加強農村黨建引領農村基層治理的重要舉措。

番禺区:率先实施村级组织“小微权责”清单制度

圖為東環街甘棠村運用村務議事決策“六步工作法”(提議、班子初步決策、黨員審議、黨群協商、村民決議、執行與監督)議事場景

重點賦權:

突出黨的領導,為農村工作築牢“壓艙石”

《清單》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明確村級黨組織統一領導村民委員會、股份社理事會等各類村級組織,進一步理順村級黨組織和村級其他組織的關係,健全以基層黨組織為領導、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為補充的村級組織體系。同時細化黨的領導方式和途徑,明確村級黨組織的職責權限和決策程序,推行村級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一肩挑”等,強調村級黨組織引領本村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村各項工作之中。

科學確權:

規範權責運行,為村級組織履職裝上“指南針”

《清單》從權力和責任兩方面,以清單形式分門別類列明村級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股份社理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在各項工作中的具體權責事項,科學劃定4個村級組織的權力“邊界”,具體梳理明確了4個村級組織依法依規應行使的權力和履行的責任事項共21類79條,涵蓋了村級“三重一大”、招投標管理等村級事關群眾切實利益的大事要事,基本實現村級組織權責內容全覆蓋,努力構建村級組織“按清單履職、依規範用權”的長效機制,推動解決村級組織權責模糊不清、推諉扯皮等問題。

陽光曬權:

加強村務監督,為村級組織權力運行套上“緊箍咒”

《清單》要求鎮街建立村級“小微權責”清單監督檢查制度,並明確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監督村務決策、資金管理、工程項目等權限,讓其理直氣壯對群眾關注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項實施全程監;同時運用《清單》將村級組織“小微權責”“曬”出來,通過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媒介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拓展村民參與監督村級公共事務渠道,形成“上級監督+村級監督+群眾監督”村務監督格局,推動農村基層權力運行規範化,有效防止農村基層滋生“微腐敗”。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肖桂來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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