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唐寅涉嫌受贿等罪案提起公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唐寅涉嫌受贿等罪案提起公诉

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唐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唐寅利用担任鄂州市鄂城区公安分局汀祖镇派出所所长,湖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副总队长、总队长,湖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黄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截至接受调查时,被告人郭唐寅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在担任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在担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徇私枉法;指使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通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唐寅涉嫌受贿等罪案提起公诉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唐寅决定逮捕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伪造身份证件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对郭唐寅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郭唐寅简历

1982年08月在湖北省鄂城县农业局参加工作;

1986年07月至1996年03月,历任湖北省鄂州市委办公室检查督办科副科长、科长、市委督办检查室副主任;

1996年03月至1997年11月,任湖北省鄂州市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1997年11月至2002年03月,历任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支队长;

2002年03月至2005年08月,历任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

2005年08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兼高管支队长;

2007年12月至2010年01月,任湖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0年01月至2010年02月,任湖北省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0年02月至2011年11月,任湖北省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1年11月至2015年02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5年02月至2017年04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2017年04月至2018年11月,任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

潇湘晨报记者 张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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