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大城縣人民檢察院對一名未成年人“雲宣告”不起訴

“孫某某,為最大限度減少你外出,保障你的身體健康。今天,我們通過視頻的方式對你宣告不起訴決定。”3月2日,大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通過微信視頻的方式連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大城縣人民檢察院對一名未成年人“雲宣告”不起訴

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2019年,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大城縣檢察院決定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六個月。考驗期內,孫某某能夠遵守法律法規,主動報告活動情況,積極主動接受關護幫教人員的教育和矯治。考驗期滿,大城縣檢察院遂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考慮現階段正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期,為保障孫某某合法權益,經過溝通,承辦檢察官使用微信平臺與孫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進行視頻連線,對其宣告不起訴決定。

大城縣人民檢察院對一名未成年人“雲宣告”不起訴

大城縣人民檢察院對一名未成年人“雲宣告”不起訴

左下為辯護律師

大城縣人民檢察院對一名未成年人“雲宣告”不起訴

“我們能夠感受到你本質上是一個好孩子,能夠正視自身存在的錯誤。”最後,承辦檢察官告誡孫某某,“希望你能珍惜這次機會,在今後的生活中多學知識充實自己,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努力工作回報社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