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 如何晉升為鄉科級幹部?

高級幹部成長第一階段,主要晉升為鄉科級,包括鄉科級副職和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是十級幹部,主要集中在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各鄉鎮黨委,政府副職,國有正科級企業的副職。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等。

鄉科級正職是九級幹部,主要集中在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正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各鄉鎮黨委,政府正職,國有正科級企業的正職,縣屬重點中學正職。包括鄉、鎮、辦事處黨委書記、鄉長、鎮長、辦事處主任、以及鎮級人大主任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局長等。

數據顯示,共有27類崗位(849人)晉升為鄉科級,崗位依次為黨委副書記(76人)、副部長(56人)、副局長(55人)、書記(51人)、公室副主任(50人)、副科長(48人)、革委會副主任(45人)、團委副書記(43人)、黨支部書記(41人)、科長(41人)、副廠長(38人)、局長(38人)、廠長(37人)、負責人(32人)、辦公室主任(25人)、經理(21人)、黨委書記(20人)、主任(19人)、副院長(18人)、團支部書記(17人)、副校長(15人)、副主任(14人)、支部副書記(14人)、公社黨委書記(13人)、副書記(11人)、研究室副主任(6人)、總支副書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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