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5個幹部被處分!江安縣通報5起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5個幹部被處分!江安縣通報5起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5個幹部被處分!江安縣通報5起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2018年,江安縣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組織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積極運用“四種形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查處了一批違紀案件,現將五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典型案例一

江安縣底蓬鎮石龍村黨支部書記雷立參與封建迷信活動的問題。

2016年4月7日,時任底蓬鎮石龍村村主任助理的雷立,到仁和鄉“三鍋莊”東山神廟的“菩薩”面前許願。2018年4月16日,雷立委託他人購買生豬一頭送至“三鍋莊”東山神廟還願,並在廟內的“菩薩”前燒香還願、合影留照。雷立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參與封建迷信活動的行為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2018年7月8日,中共底蓬鎮紀委給予雷立黨內警告處分。

典型案例二

江安縣仁和鄉石倉村村文書郭炳奎低保工作履職不力問題。

2014年8月,郭炳奎在明知本村低保戶群眾範某某已死亡的情況下,未將範某某的死亡信息上報鄉民政辦,取消低保資格,致使範某某的家人多領取16個月的低保金。郭炳奎的行為違反了黨的工作紀律。2018年6月22日,中共仁和鄉紀委給予郭炳奎黨內警告處分,涉案多領取的低保金已退回鄉財政。

典型案例三

江安縣地稅局第三稅務所稅收管理員陳忠德違規獲取勞務費問題。

2013年至2014年,時任江安縣地稅局第三稅務所副所長的陳忠德,在五礦鎮政府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以協稅護稅生活費和補助的名義,在五礦鎮財政所違規獲取勞務費2430元,其行為違反了廉潔紀律。2018年5月28日,中共江安縣地方稅務局黨組給予陳忠德黨內警告處分。

典型案例四

江安縣漢安初級中學校副教導範汝梅公款私存問題。

2017年2月起,江安縣漢安中學副教導範汝梅,陸續將所收新生預報名信用保證金22.6萬元存入其母親未使用的銀行卡和自己的工資卡上,至2017年10月份全部退還給學生家長。在此期間,範汝梅雖然沒有將該筆資金用於個人開支,但其行為違反了相關財經紀律,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27日,江安縣教育局給予範汝梅警告處分。

典型案例五

江安縣交通局公路養護段機養中心工作員劉邦科工作失職問題。

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20日,在對江紅公路“7.9”事故路段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整治期間,公路養護段機養中心工作員劉邦科未按照工作職責到現場進行指導和監督,未對工程質量進行嚴格把關,造成最終審減工程造價12萬元,其行為違反了工作紀律。2018年4月10日,江安縣交通運輸局給予劉邦科警告處分。

執行主編丨王曉翔(微信ID:ybfbw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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