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供暖繳費,報停等業務」丹東金山供熱通知

通知

熱用戶您好:

丹東金山熱電有限公司於2018年8月20日開始辦理供暖繳費、報停等相關業務。

營業時間:08:00~16:00(節假日不休息)

營業廳地址:丹東金山熱電有限公司供熱分公司一樓大廳(春四路1號29號壩門處江都酒店斜對面)

客服電話:2585000

溫馨提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凡是需要所在單位報銷取暖費的熱用戶,在繳納取暖費時,要準確提供報銷單位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及電話、開戶行及賬號等信息,這樣才能給您出具報銷的供暖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免耽誤您熱費報銷。

(熱用戶在繳納熱費時一定要提供準確的信息,繳費後請當場核對發票信息與填報信息是否一致,發票開出後,不退不換。)

不需要單位報銷熱費的熱用戶在繳納熱費時需要提供姓名及供暖繳費卡即可。

取暖費熱價暫按丹價發[2015]46號文件執行。如市物價局進行熱費價格調整,我公司將根據調整後熱價進行多退少補。所以,敬請廣大熱用戶交費後妥善保存好繳費發票(如單位報銷按調整後熱價,請及時到我公司營業廳更換),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報停須知

根據丹住發[2014]36號文件規定,辦理申請恢復供暖或申請停止供暖手續的時間為:2018年8月20日-2018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辦理。

不具備暫停供熱條件的房屋不予辦理報停手續。報停時需要攜帶供暖繳費卡、房產證、房主身份證,如代辦人還需帶代辦人身份證,方可辦理業務。

注意:2017-2018年度已辦理報停的熱用戶,在2018-2019年度無需再次辦理報停,供熱系統自動為您轉為報停。

未辦理供暖繳費卡的用戶,請攜帶房屋產權證或入戶通知單、產權人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如代辦人還需帶代辦人身份證,方可辦理供暖繳費卡。

熱用戶如需變更姓名、聯繫方式、建築面積等信息,需要攜帶房照、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或複印件,如代辦人還需帶代辦人身份證,方可辦理變更手續。

「供暖繳費,報停等業務」丹東金山供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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