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当涂“金十条”助力中小企业渡难关 国有资产类房租免收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申请困难减免

日前,当涂县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减免企业房租、减免企业税费、延期缴纳税款、加快财政资金兑现进度、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等10个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持续发展,被企业界人士称为“金十条”。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通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贷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加大过桥周转资金使用力度。引导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存量在保企业申请续保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担保费30%的优惠。

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根据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减免企业房租。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针对直接承租且实际使用当涂县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减免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中小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加快财政资金兑现进度。立刻启动2019年度县级产业政策初审兑现工作;因省、市政策资金重复享受、亩均效益评价打折享受等涉及兑现资金减少的,经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复核后,实行多退少补;对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在保障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物价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适当数额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

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对《当涂县推进“亩均论英雄”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中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按设备购置金额的5%提高到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给予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该县还就支持企业复工、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复工、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招引落地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记者 吴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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